事不奇则不传

书籍: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08 10:40:37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第567页(733字)

明清时盛行的戏曲创作原则。

明末倪倬在《二奇缘小引》中提出:“传奇,纪异之书也。无传不奇,无奇不传。”茅瑛在《题牡丹亭纪》中也说:“传奇者,事不奇幻不传;辞不奇艳不传,其间,情之所在,自有而无,自无而有,不磈奇愕胎者,亦不传。”清代戏曲理论家李渔在《香草亭传奇序》中也提出“情事不奇不传”的原则,并在《闲情偶寄》中专设《脱窠臼》一节深入阐发了“非奇不传”的理论。他主张:“欲为此剧,先问古今院本中曾有此等情节与否。如其未有,则急急传之。

否则枉费辛勤,徒作效颦之妇。”可见他所强调的“奇”核心是“新”。清代戏曲家孔尚任在康熙四十七年(1708)三月所写《桃花扇小识》中说:“传奇者,传其事之奇焉者也,事不奇则不传。”他在《桃花扇本末》中谈他创作《桃花扇》传奇的缘起时,也说桃花扇事实本末“虽不见诸别籍,其事则新奇可传。《桃花扇》一剧感此而作也。”但孔尚任所谓“奇”,非奇怪不经之谓,他认为那些“事之鄙焉者”、“事之细焉者”、“事之轻焉者”,甚至“事之猥亵而不足道老”,都可以结构成“奇”事。如《桃花扇》中那把扇子。“惟美人之血痕,扇面之桃花,喷啧在口,历历在目,此则事之不奇而奇,不必传而可传者也。”

“事不奇则不传”的原则,经明清许多人的丰富发展,除了最初强调“事奇”一面外,又提出要“情奇”。明末周裕度在《天媒题辞》中说:“尝谬论天下,有愈奇则愈传者,有愈实则愈奇者。奇而传者,不出之事是也。实而奇者,传事之情是也。

”总之,这一原则的提出和发展,有利于社会重大题材的提取和表现,但也容易引致有人单纯追求“奇”,而出现“只求热闹,不论根由;但要出奇,不顾文理”的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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