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文官制度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1:55:0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875页(471字)

文官制度在英国的特殊表现。

英国的文官制度是世界上最早的文官制度。建立于19世纪下半期。1854年诺斯科特——杜威廉报告提出:文官必须通过考试任用;文官的提升根据功绩原则;各部人员统一管理;区别智力工作和例行的机械性工作。这些建议奠定了英国现代文官制度的基础。

1966年富尔顿报告更加强调,在全部文官中实行统一的官等,创设文官事务部实行统一管理,成立文官培训机构等。1968年,文官事务部成立。

1970年,文官学院成立。1971年,合并和统一文官类别和等级。其中,行政类分级依次为:助理办事员、办事员、执行官、高级执行官、特级执行官、主事、高级主事、处长、司长、常务次长。

除行政类外,还有科学类、专门技术类等。1981年又全面改革,撤销文官事务部。现在文官归下列机构管理:首相,决定文官管理政策和任命高级文官;人事管理局,管理文官的编制、录用、培训等;财政部,管理文官的薪俸、津贴等;文官事务委员会,管理文官的录用;文官学院,管理文官的培训;各部人事处,管理本部文官的登记、晋升、加薪、退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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