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中正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国学词典国学基础文库》第222页(488字)

魏晋北朝时期的选官制度。这种制度以汉代的“察举”制度为基础,建立起一套可供操作的人才评估标准,以向朝廷提出准确的推荐意见。“九品”就是将士人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个等级,“中正”是官名,各州、郡、县都设有“中正”,负责对本地士人的德行和才能按照“九品”作出评估,送朝廷吏部,吏部依据所定品级的高低授官,故又称“九品官人法”。这一制度始于魏文帝曹丕当政的时代,在实行之初,由于不分门第尊卑,唯才是举,故对革新汉末吏治的流弊产生了积极影响。司懿当政后,便开始任用世族豪门担任各地的中正官,这些中正官在品评人物的时候,常常注重出身门第,个人才能反倒退居其次。而朝廷根据这种评估结果来授官,自然就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现象。“势族”就是门第显赫的大家族,如王、庾、桓、谢等;“寒门”并非经济贫寒的家庭,而是门第卑下的普通家族。这样,“九品中正制”就渐渐蜕变为名门世族把持选举、垄断官场的工具,最后终被科举制度取代。但其“九品”的概念却流传了下来,成为唐宋以后划分官员等级的基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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