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247页(804字)

指山区人民在一定生产力的基础上和一定生产关系的条件下所进行的经济活动的总称。亦即山区的物质资料的生产及与之相适应的交换、分配和消费的结构与关系,以及为之服务的一切物质设施。在中国,少数民族中80%以上的人口都居住在山区。因此山区经济在我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山区经济问题。1957年,在全国山区生产座谈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朱德曾发出“必须重视和加强山区建设”的号召。他在视察了两广、西南和东北3省后说:“深深感到山区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有很大的潜在力量”,“千万不要低估了山区的价值”,“山区的资源还没有开发出来,山区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最大的问题是许多同志不重视山区工作,他们不懂得,如果不把山区的资源开发出来,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是有困难的。”他还系统地阐述了山区与开发山区的重要意义:1.“山区约占全国面积的70%,人口、耕地和粮食产量都占了3%左右。”2.“山区有无穷的财富,不仅有山林竹木、山货药材等产品,而且有各种各样丰富的矿藏。因此,山区生产的潜力是十分巨大的。”例如海南、广西、贵州、云南、青海、西藏、新疆等地,大都是山区,那里就出产很多宝贵资源,各种热带植物,各种稀有金属,各种矿产资源,各种珍禽异兽。山区的许多产品,不仅国内需要,而且也是世界市场所需要的。3.山区地广人稀,“开发山区还可以解决城市和平原地区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开发山区应当因地制宜,多种经营,不仅要发展山区的农、林、牧和特产各业,而且还要发展山区的采矿业和加工工业等。要“以山区资源来建设山区”,这是最有利的条件。各部门都要重视山区建设,“都要加强整体观念,把支援山区建设的工作认真重视起来。”(《朱德选集》第359~362页)山区经济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支柱,山区也是国家进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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