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637页(218字)

西藏的“差”,是一个包括徭役、赋税、地租等在内的含义十分广泛的差税总称。

这种差分为两大类:(1)“刚捉”(意为“用腿走路的差”),即劳役差,它包括人、驮驴所支应的劳役;(2)“拿屯”(意为“用手拿出去的差”),即用手捧着交付的差,它包括实物、货币差两项。西藏的赋税、差役、地税三者在一部分地区有的是可以分开的,有的则是分不开的。因此,人们把西藏的赋税、差役、地租税统称为乌拉差役。

上一篇:乌拉 下一篇:乌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