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消费者协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597页(446字)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于1986年7月4日成立,现有工作人员12人。

1997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该省消费者协会省级先进集体称号。其工作较突出的方面是:(1)县以上消费者协会较早全部建立。到1998年底,全省乡镇、村、街道基层组织达28000多个。还在商业企业中建立1800多个自律型监督站。

(2)宣传教育抓得较好。早在1990年,大丰县消协就在中小学和成人中开展消费教育,配合教育局编写了教材。

省消协推广了他们的经验,从而推动了全省消费者教育工作的开展。(3)立法立规较有力度。

除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外,还针对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相关规定,如《商品房质量管理办法》等。

(4)重视开展理论研究。

(5)消费指导工作也取得一定成绩。从总体上看,江苏省各地市消协干部配备力量较强,素质较高。

因此该省消协整体工作水平较高,在当好政府与广大消费者的桥梁作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