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苯二酚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常见有毒和危险化学品手册》第266页(1599字)

【别名】 氢醌,醌醇,1,4-二羟基苯。

【理化性状】 对苯二酚〔C6H4(OH)2,C6H6O2〕为白色针状结晶,其溶液在空气中由于氧化而变成棕色,如有碱共存氧化很快;微溶于苯,溶于水、乙醇和乙醚。分子量110.11,相对密度1.330,闪点165℃,熔点170℃,沸点285℃。

【危险情况】 (1)本品有中等毒性,摄入和吸入会引起中毒(摄入5g即可致死),对眼、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可引起眼晶体混浊。(2)可燃,燃点515.5℃。空气中的容许浓度美国为2mg/m3

【不相容性】 与强氧化剂不相容。

【用途和接触机会】 用于磷、镁、硅、砷等的比色测定,钨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硒、碲等的检验;用作杂多酸、铜和金的还原剂、显影剂,某些聚合物的抗氧剂、阻聚剂或稳定剂。其许多衍生物用作抑菌剂等,特别是2,5-双(乙亚胺基)对苯二酚报道过是很好的抗有丝分裂和肿瘤抑制剂。

【侵入途径】 粉尘吸入,摄入,与眼和皮肤接触。

【侵害部位】 眼,呼吸系统,皮肤,中枢神经系统。

【有害影响和中毒症状】 本品粉尘有轻度刺激作用。干燥皮肤受碱性溶液影响时可能易发生皮炎。经常使用对苯二酚软膏能引起皮肤褪色(所以临床上常用来治疗皮肤的色素沉着症,如用它涂在局部处以除去脸上雀斑),但与粉尘或其稀水溶液的接触却从未发生过这种情况。长期暴露于高浓度粉尘中,能引起结膜带褐色斑,甚至出现角膜混浊和角膜结构改变,从而可能导致视敏度减低。早期色素斑是可逆的,而角膜结构改变往往是进行性的。

口服1g对苯二酚,能刺激食道,引起头痛、耳鸣、窒息感觉、噁心、呕吐、腹痛、肌肉颤搐、惊厥以及由于正铁血红蛋白血症而引起呼吸困难和发绀,严重时出现呼吸衰竭、昏迷和虚脱。有时还可出现呕血、血尿和溶血性黄疸。尿通常呈绿色或带褐绿色。摄入5g时即可致死。此外,长期接触对苯二酚的蒸气、粉尘或烟雾时,可刺激皮肤、粘膜,并引起眼晶体混浊。

【急救】 此化学品如进入眼中,立即用水或洗眼剂冲洗15min;如接触皮肤,用水冲洗;大量吸入时,立即移离现场,呼吸新鲜空气;如被吞服,给予医学注视,催吐、洗胃。对于不省人事者,不进行催吐,立即送医院救治。

【防护措施】 生产设备应密闭,操作人员操作时应穿防护工作服,以防止皮肤反复或长时间接触。戴防护眼镜,以防止眼接触>7%浓度的液体。工作服如可能受污染,应每天更换。如使用含有>7%浓度的液体,应备洗眼剂。

【医学监护】 就业前和定期体检时,应特别仔细检查眼和皮肤。

【测定方法】 在空气中的测定:用滤材采样,酸处理,高压液相色谱法分析。也可采用比色法分析测定。

【贮存】 用聚乙烯塑料袋包装。避光、密封保存。贮存于阴凉、干燥处,避免曝晒,防潮,防热。

【运输要求】 有机有毒品。危规号:84161。按有毒物品规定贮运。

【废弃物建议处理方法】 焚烧〔1800℉(982.2℃),2,0s〕,并洗涤以除去燃烧产生的有害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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