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肉类工业手册

猪肉的分割方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肉类工业手册》第127页(8233字)

(一)我国对港冻肉、分割肉、副产品的规格要求

1.原料

用来自非疫区、经兽医进行宰前、宰后检验、健康无病的猪只的肉和副产品加工,符合《肉类加工卫生要求暂行规定》要求,如用剥皮猪加工分割肉时,必须符合剥皮猪(加工外销分割肉)的操作卫生和检验要求。

2.品质规格

(1)对港片肉 要求为细皮白肉骨小的冻猪肉,规格是以第六、七肋间平行至第六脊骨前方的肥脂肪层厚度来划分级别:

每片重量要求在28~30kg范围之内

肥脂层为2~3cm(包括3cm)的盖戳1级

肥脂层为1.5~2cm(包括2cm)的盖戳2级

肥脂层为1~1.5cm(包括1.5cm)的盖戳3级

肥脂层为1cm以下(包括1cm)的盖戳4级

要严格按脂肪层厚度分级加盖戳记,不得混级。

(2)对港分割肉

冻猪精肉——每片猪肉分割成如下四块:

Ⅰ号冻猪颈背肌肉;Ⅱ号冻猪前腿肌肉;Ⅲ号冻猪大排肌肉;Ⅳ号冻猪后腿肌肉。

品质规格、卫生与冷冻要求、操作要点均与对远洋分割肉相同,但每块重量可略小于远洋规格。

每块冻肉均除去皮、皮下脂肪和骨骼,每块肌肉表面部分的脂肪要修净,保持肌膜完整,肌肉内的腱和脂肪允许存在。具体要求:

Ⅰ号颈背肌肉表面两条沟间脂肪要用刀修除,但不需深挖,防止肉形不整齐;

Ⅱ号前腿肌肉的腱膜允许保留,肌肉保持完整,露出的边沿脂肪必须修净,去骨后露出的内部脂肪、骨膜、小血管和腱等要做适当修割但不影响肌肉完整性;

Ⅲ号冻猪大排肌肉的腱膜要保持完整,边缘肌肉修割须平直,要保持整形美观;

Ⅳ号冻猪后腿肉修割要求与Ⅰ号相同。

冻猪大排——要求:

A.取自猪脊椎背第五、六脊椎至最末段脊椎部位,大排肋骨的宽度为4~6cm(原则上与大排肌肉宽度一致,不得偏宽偏窄)。

B.脊背下带里肌,不需留检验刀口,去脂肪以保持肌肉完整。

C.电锯切断要平直,防止变曲或切面不齐。

冻猪小排——取自前胸肋骨部位,去脊椎硬胸骨呈A字形,去脂肪,带肋骨5根,要保持肌肉完整。

冻猪肋排——取自方肉肋骨部位,带肋骨八根,去脂肪,保持肌肉完整,去横隔膜肌不露肋骨,带腹肌不超过3cm,并要修割成整齐的弧形。

冻猪方肉——取自猪肋条肉部位,带皮、膘、骨,去板油、奶脂,其宽度、重量不限,膘厚不超过2.5cm,修割整齐。

3.操作和卫生要求

(1)应修去的脂肪必须修割掉,不得保留。

(2)加工的切面必须整齐。

(3)保持产品美观,剔骨时防止肌肉破坏,保留腱膜。

(4)必须注意修割伤斑淤血、出血点、碎骨、软骨、血污、淋巴结、脓包等,不得带入成品中。

(5)加工操作过程要求在三小时内完成,不允许将肉过长时间堆积,以免影响肉的鲜质。

(6)保证肉质新鲜,做到“五不带”(即无血污、无粪便、无碎骨、无浮毛、无杂质)。

4.包装要求

(1)对港片肉每片必须套布袋(稀薄棉布),每片印有级别标志。

(2)对港精肉包装一律使用纸箱(与远洋同),每箱净重25kg,聚乙烯薄膜袋一个,具体要求有:

Ⅰ~Ⅳ号外包装,标记、颜色均与远洋分割肉相同。

每块肉一包,不得两块或多块一包,每块肉分别用聚乙烯薄膜包裹两圈半以上,对港规格外包装不放兽医验讫证。

一号肉要求包装呈长圆形,三号肉要求每条平直,不得弯曲或折叠包装,要搓成长条形或长圆柱形。

每箱内肉块排列整齐、美观。上下肉块必须选择均匀,防止中层肉块偏小偏短,悬殊太大。

(3)三排的包装要求

每箱25kg,聚乙烯薄膜袋一块(0.5mm厚)。

大排为小包装,每一条一包,不得大包装或散包。

肋排、小排为大包装,造型要整齐美观,中间放一张尼纸间隔。

5.猪副产品

(1)冻猪肝 叶片要完整,去脂肪、胆囊、粗输胆管,允许有检验刀口和轻微修割,表面结缔组织须割去,凡受胆汁污染或有病症的不能加工出口,为保持色泽新鲜应避免水洗或浸泡,要用洁净布擦抹清洁。

(2)冻猪心 外形完整,除检验刀口外,允许有轻微刀伤或伤一处,去心耳大血管,要洗净淤血,沥干水分。

(3)冻猪舌 外形完整,不要划破舌肉,去舌根附着的肌肉、舌骨、舌苔、脂肪等,不得带金属物。

(4)冻猪腰 外形完整,允许有检验刀口一处,但不得过深,去脂肪、外膜、血污等。

(5)冻熟猪肚 肚形完整,去脂肪、食道及十二指肠肠头,肚面开口处不宜过大,洗净污秽及胃黏膜等,水煮成熟度为70%,即50kg生肚煮熟后成品为35kg左右,防止因煮时间过长造成肚卷曲。

(6)冻猪蹄 品质新鲜,去蹄壳,带蹄筋刮除鬃毛和趾间黑垢,轻微伤痕允许浅修。

(7)冻猪尾 去毛洗净,不带毛根及绒毛,轻微伤痕允许修割。

(8)冻猪大肠头 原料取自直肠部分,应无炎症、溃疡、淤血、充血,剪去肠头毛圈,洗净肠内容物,剥去附着脂肪,充分洗净,沥干水分。猪副产品的包装要求为:

均用纸箱装,每箱净重20kg,聚乙烯膜一张,脚、肚、尾为大包装,心、舌、肠、肝、腰为小包装,每箱装四个聚乙烯膜袋,每袋净重5kg(4×5)。

(二)远洋冻猪分割肉操作规格包装等要点

1.原料要求

出口分割冻猪肉的原料依据对外签订的合同和参照1959年11月1日四部颁发的《肉类卫生检验试行规程》。1964年2月10日两司一局下达的《出口肉类生产检验基本要求》和1975年3月1日两部印发的《肉类加工卫生要求暂行规定》标准进行检验,并须采用来自非疫区,经兽医进行宰前宰后检验,证明健康无病的猪只,如用剥皮猪加工分割肉时,在剥皮加工过程中,必须符合《剥皮猪(加工外销分割肉)的操作卫生和检验要求》。凡是不影响出口分割肉品质和卫生的原料均可利用。

2.品名规格要求

(1)每片猪肉分割成如下四块:冻猪颈背肌肉(Pork meat Ⅰ);冻猪前腿肌肉(Pork meat Ⅱ);冻猪大排肌肉(Pork meatⅢ);冻猪后腿肌肉(Pork meat Ⅳ)。

(2)每块均除去皮、皮下脂肪及骨骼。

(3)每块肌肉外表面上剩余下来的部分脂肪尽可能的少;肌膜尽量不破,Ⅱ、Ⅲ号肌肉的腱膜允许保留,肌肉保持完整。Ⅰ号颈背肌肉表面两条沟间脂肪要用直刀修除,但不需往肌肉底下深挖。

(4)每块肌肉内筋腱和脂肪是允许存在的。Ⅱ、Ⅳ号肉露出边沿的脂肪应修去。去骨后露出的内部脂肪、骨膜、小血管、腱(俗名筋)不修。Ⅳ号肉三角筋腱如隔层无脂肪可不修,如有脂肪即修去上面筋腱及脂肪。但要求底层肌膜保持不破。

(5)每块肉修整完毕后的净重:

Ⅰ号肉不少于0.80kg;Ⅱ号肉不少于1.35kg;Ⅲ号肉不少于0.55kg;Ⅳ号肉不少于2.20kg。

3.操作要点

(1)分割

第一刀:一般从第五、六根肋骨(前后可差一根肋骨)中间斩下颈背前腿部位为颈背肌肉和前腿肌肉的原料。

第二刀:从腰椎与荐椎连接处(允许带腰椎一节半)斩下的后腿部位为后腿肌肉原料。腰肌肉一条可连后腿用作后腿肌肉(Ⅳ)原料。

第三刀:在脊椎骨下4~6cm肋骨处平行斩下脊椎部位为大排肌肉原料。

第四、五刀:将前腿骨腕关节上方斩去1~2cm,后腿骨跗关节上方斩去2~3cm。

(2)去皮及皮下脂肪 每块肉均要去皮,并尽量修去肌肉表面的脂肪。

(3)剔骨修整 在颈背部的肋骨下开割,削下肩胛骨肉的肌肉为颈背肌肉。

前腿部先剔肩胛骨(包括其软骨),后剔前腿骨。剔前腿骨时应注意从腿肉之间有肌膜处和靠骨骼处剔开,以防止肌肉破坏,保持完整。

把脊椎骨剔除,为大排肌肉,尽量修净脂肪,肌肉上腿膜尽可能保持完整,大排紧黏腱膜上的肌肉允许存在。

后腿先剔髂骨,再剔后腿骨以及其它骨骼。剔后腿骨时应注意从骨肉之间有肌膜处和靠骨骼处剔开,以防止肌肉破坏,保持完整。

(4)操作时必须注意修割伤斑、出血点、碎骨、软骨、血污及淋巴结(特别是胭淋巴)、脓疱(特别是注射部位)等。

(5)检验及加工时不要损坏四个部分的肌肉,操作时力求刀法平直整齐,保护肌膜完整,保持商品美观。

(6)操作过程力求在短时间内完成,也不要将肉堆积时间太长,以免影响肉质新鲜。分割肉自原料宰杀起至进入冷却间,整个加工过程,原则上应不超过2h。

(7)加工操作时,发现刀尖断、缺,该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生产,寻找刀的断、缺部分,如找不到,则可疑部分的肉不得出口。

(8)在加工操作时,可采取每头猪八块肉编同一号码的办法,如在一块肌肉中发现囊虫,应立即会同卫检人员挑出同号的七块肉,不予出口。

4.品质卫生要求

加工过程中必须注意卫生,各厂应根据情况制定出有效的卫生消毒制度(包括车间、工具、运输以及个人卫生)。

出口分割冻猪肉不应有炎症、水肿、伤斑、脓包、淋巴结、淤血以及带有出血点、浆液浸润比较严重的、严重苍白的白肌肉等。白肌肉的具体掌握参照1966年2月26日两司两局对白肌肉处理意见办理。

加工过程要保证肉质新鲜,无污血、粪污、碎骨、浮毛、杂质等。

各个生产环节应有专人检查质量,把专职检查与群众的检查结合起来。

调供口岸产品均应经沙门氏菌检验合格。

5.纸箱用料规格

(1)纸箱用料 统一采用单瓦楞纸箱,纸箱面与里层均采用360g/m2皮卡纸,中间采用180g/m2(或127g/m2)瓦楞原纸制成。每只纸箱用料:360g/m2牛皮卡纸0.871kg、180g/m2瓦楞原纸0.29kg。

(2)纸箱规格 内径长58cm,宽41cm,高12cm。

(3)纸箱表面须涂防潮油(但验讫证及刷代号等两处不上油),纸箱不得有褪色、严重脱胶、重复碰线的现象,要求干燥、清洁、牢固、文字印刷清晰。

(三)日本猪胴体分级分割规格

1.猪胴体分级分割规格(表1-5-21)

表1-5-21 猪胴体分级分割规格

2.猪胴体分级分割规格适用范围

(1)本规格的适用对象是用表1-5-22规定的解体整形方法整形的剥皮、煺毛的冷却胴体和温胴体者。

表1-5-22 猪胴体解体整形方法

(2)本规格适用于任何品种、年龄、性别的猪。

(3)本规格中的背膘厚度指的是第9~13胸椎关节正上方,背膘较薄处的厚度。

(4)使用本规格时,要同时具备半片胴体重量与背膘厚度、外观、肉质等三者的等级条件,再决定相应等级。定级时,首先根据半片胴体重量和背膘厚度等级判定表判定相应等级,再根据外观和肉质的各项条件决定其等级。

3.猪分割肉分割规格

(1)分割肉的分割及其名称 本规格中规定的分割肉,是指将半片胴体用分割整形方法(见表1-5-33)加工成的肉块。各分割肉的名称为肩部肉(Shoulder)、猪里脊(Tender loin)、背腰(Loin)、肋腹(Belly)、臀腿(Ham)共5种。

表1-5-23 半片胴体重量与背膘厚度(剥皮用)

表1-5-24 半片胴体重量与背膘厚度(煺毛用)

表1-5-25 外观匀称度

表1-5-26 外观肌肉状况

表1-5-27 外观脂肪附着

表1-5-28 外观修整

表1-5-29 肉质中肉的结实度及肌纹

表1-5-30 肉质中肉的色泽

表1-5-31 肉质中脂肪的色泽与品质

表1-5-32 肉质中脂肪沉积

表1-5-33 分割整形方法

(2)等级及重量规格

①等级:分割肉的等级根据表1-5-34规定的各分割肉的“肉质及外形”判定,其等级名称为“Ⅰ”及“Ⅱ”。

表1-5-34 肉质及外形

②重量规格:分割肉的“重量规格”根据表1-5-35中规定的“重量规格”执行,其规格名称为“S”、“M”、“L”。

表1-5-35 重量规格 单位:kg

猪分割肉分割规格的适用范围:

(1)本规格以上所述的5种分割肉为对象,但将“肩部肉”细分时,则为“颈背”、“前腿”、“猪里脊”、“背腰”、“肋腹”、“臀腿”6种分割肉。

(2)本规格适用于冷藏分割肉及冷冻分割肉。

(3)关于本规格的运用,当猪分割肉规格中规定的“肉质及外形”具备了某一等级的条件,则定级为该等级。原则上,“Ⅰ”是由规格为“优等”及“上等”的胴体加工的分割肉,“Ⅱ”是由规格为“中等”的胴体加工的分割肉。

(4)分割肉的包装上要标注以下各项:

①分割肉名称;

②等级;

③重量规格;

④脂肪厚度;

⑤内装件数及内容物重量;

⑥生产年月日;

⑦操作者及生产厂名;

⑧分割肉等级确认工厂编号;

⑨保存温度。

但①中的“分割肉名称”一项,如装入的是半片胴体的一套分割肉时,可标注为“半片胴体一套”。另外,④中的“脂肪厚度”是标注数值。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