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奥委会有哪些组织机构?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出版社《北京奥运市民法律知识手册》第7页(434字)

国际奥委会由下列机构组成:

(1)全会。国际奥委会全体委员会议称为全会,是国际奥委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决定是最终决定。全会每年至少举行1次。特别全会由主席提议或应至少1/3委员的书面要求召开。

(2)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管理国际奥委会事务,执行全会赋予的一切职责。执行委员会会议根据主席提议或执行委员会多数委员的要求由主席主持召开。

(3)主席。主席主持国际奥委会的全部活动并且始终代表国际奥委会;主席在必要时建立常设或临时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组,确定其工作范围并指定成员。

值得指出的是,在确定国际奥委会某一机构的权限方面发生疑问时,国际奥委会一词如未加其他说明或附加词,应被理解为“全会”,但不影响已授予执行委员会的权利。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