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奥委会在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方面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出版社《北京奥运市民法律知识手册》第44页(210字)

根据《奥林匹克宪章》的规定,中国奥委会在非营利的活动范围内享有在中国举办的与奥运会和奥林匹克运动有关的活动中使用奥林匹克名称、标志、旗、格言和会歌的权利,但这种使用必须有助于奥克匹克运动的发展,不损害奥林匹克运动的尊严,而且中国奥委会应事先获得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的批准。同时,中国奥委会有在中国领土上保护上述奥林匹克名称、标志、旗、格言和会歌不受非法使用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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