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成收益的核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涉外会计实用手册》第664页(2689字)

一、留成收益的构成内容

留成收益是指企业实现利润缴纳所得税和支付投资利润以后的数额。国家要求将这部分具有特定用途的留成收益转作“盈余公积”。由此,留成收益被分为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部分内容:

1.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实际上是企业税后利润在企业内部的转化形态,需要通过利润分配去实现。

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不同,盈余公积的构成内容也有所不同。

(1)国有外汇银行的盈余公积包括二项内容: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

法定盈余公积,按税后利润10%提取,当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公益金是指专门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的准备资金。

(2)股份制外汇银行的盈余公积包括三项内容:法定盈余公积、任意公积和公益金。

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要求与国有外汇银行相同;任意公积应按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决议提取,它们主要用于弥补亏损,增加股本和分配股利;公益金的用途与前述相同。

2.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实际上是指既未分给投资者,又未指定用途的税后净利润。它表现为“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表示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

二、留成收益核算实例

外汇银行为了核算具有特定用途的留成收益,专门设置“盈余公积”科目。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盈余公积”科目;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科目;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为提取的盈余公积的结余。“盈余公积”科目期末不应有借方余额。

为了反映历年累积、待以后分配留成收益,专门在“利润分配”总帐科目下设置“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年度终了,外汇银行应将全年实现的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盈余,应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亏损,则作相反分录;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余额(即已分配利润)全部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为未分配利润;借方余额,为未弥补亏损。

[例8]某国有外汇银行按税后利润6000000元的15%提取盈余公积金,其中,法定盈余公积占10%,公益金占5%。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900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600000

——公益金 ¥300000

[例9]假设该外汇银行尚存有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360000元,经批准以盈余公积弥补。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360000

贷:利润份配——盈余公积补亏 ¥360000

[例10]某股份制外汇银行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滚存的法定盈余公积已达5000万元。假设该银行今年经营亏损2000万元,董事会决议用以往年度提存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转增资本100万元,发放股利200万元。其会计分录如下:

由于法定盈余公积已达注册资本的50%,所以即使本年盈利也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用法定盈余公积补亏,记: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0000000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20000000

(2)转增资本。按我国股份制企业法规规定,补亏后的法定盈余公积高于注册资本比例25%的部分,仍可用于增加资本或发放股利。本例中,高出部分的法定盈余公积的数额为500万元(5000万-2000万-10000万×25%)。则记: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1000000

贷:实收资本 ¥1000000

(3)发放股利,记:

借: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利 ¥2000000

贷:应付股利—-普通股 ¥200000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