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达标考核标准(试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涉外会计实用手册》第1536页(1666字)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1.按照《会计法》规定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业务素质相适应的会计人员。

2.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内部稽核制度。

3.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符合法定手续。

会计核算和管理

4.主要原材料、能源消耗和工时耗用有定额,费用开支有标准或预算,并认真执行。

5.各种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签署、传递、汇集、反馈有统一要求和规范,做到真实、完整、正确、清晰、及时。

6.物资出入库经过计量、检验,手续齐备。实行检验索赔制度。

7.发生的经济业务都取得或填制合法的原始凭证。

8.记帐凭证及其填制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并经有关责任人员签章。

会计凭证与原始凭证和所附单据相符,字迹清晰,装订整洁。

9.会计科目设置和核算内容符合会计制度规定。

10.总帐、明细帐、日记帐的设置、启用、登记、结帐、交接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并设有必要的备查帐簿。

11.记帐及时,字迹清晰整洁,改错、更正符合规定要求。

12.帐证、帐帐、帐实三相符。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按日逐笔顺序登记,结出余额,银行存款帐与银行对帐单及时核对、经调节无误。

13.流动资金有定额、有计划,层层分解,归口管理,核算正确。债权债务及时结算、清算。

14.固定资产实行归口分级管理,做到帐、卡、物三相符。固定资金及折旧核算正确。

15.各项专项基金的提取和使用符合规定,核算正确,清算及时。

16.有适合本单位特点、管理要求的成本管理制度和核算方法。正确核算成本(费用),严格分清本期和下期、在产品和产成品的成本(费用)界限。

17.销售(业务)收入、应纳税金和利润(或亏损)及其分配核算正确,并符合有关规定。

18.有财产清查制度,在办理决策前对各项财产进行清查核实。

财产物资发生的盘盈盘亏、报废削价损失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19.会计报表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会计报表经由单位领导和会计主管人员审阅,并签名或盖章。

20.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整理,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调阅、保管和销毁符合规定手续。

执行财政、财务制度

21.单位行政领导人依法支持会计人员履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职责。

22.对不真实、不合法、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和违反国家统一财政、财务制度的收支能按《会计法》的规定处理。

23.依法及时足额上交税款、利润和其他各项应交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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