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申报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新编增值税实务操作与纳税节税手册》第117页(577字)

纳税人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0日止。

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主要是向税务机关填报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见表5-5)。其主要内容有:

(1)纳税人登记号、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营业地址和经济类型等。

(2)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

(3)销售额。

(4)征收率。

(5)本期应纳税额等各项内容的填制要求与一般纳税人相同,本表一式二联,一联为申报联,一联为收执联。纳税无论有没有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期填报本表。

表5-5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按期填报本表,并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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