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货膨胀增大了纳税筹划的空间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新编增值税实务操作与纳税节税手册》第186页(851字)
在当今世界经济中,通货膨胀是许多国家所面临的一个令人苦恼的难题。通货膨胀对纳税人的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货膨胀情况下纳税人的名义收入增加,如果名义收入没有增加,则预示实际收入的减少;二是通货膨胀造成纳税人纳税档次提高。就多数情况来说,通货膨胀对纳税人不利,原因是通货膨胀在使纳税人收入增大的同时,政府获得的税收收入增加得更快,从而把纳税人的适用税率推向更高的档次,这种现象被称为“档次爬升”。从某种意义上说,“档次爬升”,是增加政府税收收入的一条微妙的途径。由于这一途径不要政府发布新的增税法令,就可以利用所得税累进税率的特点,使政府从国民收入真实所得中取走更多的份额,还由于通货膨胀直接引发的物价总水平上涨和消费价格指数提高,以及对企业资产原始价值的扣除不足,造成了对个人所得和企业所得中应扣除的成本费用的扣除不足,从而导致过分征税蚕食纳税人的实际所得和资本,使纳税人承担了较多的经济损失。
但需要说明的是,通货膨胀的上述情况对纳税人不利,但在通货膨胀的另一方面则会使纳税人受益,二者均会产生对纳税筹划的刺激作用。通货膨胀使纳税人受益主要是因为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与实际缴纳税款在时间上并不同步,有一定的时间差和延误。比如,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按年计缴税款,取得收入到缴纳税款有间隔时间。在这段时间过后,应纳税额的真实性被掩盖了,即税务当局收取的税金贬值了,从而使得纳税人实现了有效避税。如在通货膨胀率为30%的条件下,一美国纳税人在4月份收入1万美元,应缴纳1000美元所得税,但到下年实际缴纳1000美元时,那么税务当局最终收到的税款实际上只相当于1000美元的70%(扣除通货膨胀率30%),即只有700美元,另外300美元被躲避掉了。除了上例中正常情况下纳税人取得税收利益外,纳税人还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实施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存货计价的后进先出等办法来缓税,从而更充分地利用通货膨胀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