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复审的必要性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企业管理出版社《标准化专业工程师手册》第152页(730字)

每项标准要制定时,都力求吸收科学、技术和生产的先进成果和经验,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各种技术要求和技术指标能够满足使用要求,能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生产水平的提高。所以标准在刚发布时,与科学技术的发展与经济建设的需要是相适应的。在标准实施以后,随着科学技术迅速发展,许多新的科技成果不断涌现,需要通过纳入标准,使之转化为生产力;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对标准也不断提出新的更高的需求。同时,随着科学技术和经济的发展,企业贯彻先进标准的能力也不断增强。因此,在标准实施以后,标准会逐步与科学技术的发展、经济建设的需要和生产水平不相适应,对生产、技术活动失去指导作用,影响科技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标准的这种适应程度的变化,必须通过复审才能作出判断。所以,标准的复审是十分必要的。

从实际情况来看,标准的复审也是十分必要的。有许多标准使用一、二十年不修订,也不复审,内容十分陈旧。我国有些产品性能低、质量差,与标准内容陈旧落后是有很大关系的。这些标准不仅不能满足使用要求,促进生产的发展,甚至起着阻碍作用。要保持标准的先进性,必须建立标准定期复审制度,适时修订标准。我国标准化法第十三条对标准复审作了明确规定:“标准实施后,制定标准的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以确认现行标准继续有效或者予以修订、废止。”

实行标准复审,现已成为国际上的一种普遍的做法,许多国家对复审周期都有明确规定。由于当代科学技术迅速发展,许多国家的复审周期日益缩短,标准更新愈来愈快,这已成为国际上的一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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