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准的制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企业管理出版社《标准化专业工程师手册》第269页(1933字)

1.企业标准的范围

根据《GB/T15496-1995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南》第8条的规定,企业标准的范围有以下几种:

(1)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

(2)为提高产品质量和促进技术进步,制定的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

(3)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选择和补充的标准。

(4)设计、采购、工艺、工装、半成品等方面的技术标准。

(5)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2.制定企业标准的原则

根据企业标准的构成和特点,制定企业标准应遵循如下原则:

(1)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

(2)保证安全、卫生,充分考虑市场需求,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环境。

(3)有利于企业技术进步,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5)鼓励采用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6)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能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有利于产品的通用互换,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7)有利于对外合作和对外经济贸易。

(8)本企业内的企业标准之间应协调一致。

3.制定企业标准的一般程序

制定企业标准的一般程序如下:调查研究、收集资料——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形成标准送审稿——审查标准,形成标准报批稿——批准、发布。而各个过程的具体细节和内容可参照本书第五章有关标准制修订程序一节。

企业标准中除产品标准外其制定程序比较简单,一般按照企业制修订标准工作计划,确定负责编制单位,由编制单位确定主要标准起草人(一般一人即够),起草标准草案后送往厂内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对收到的意见逐一分析研究,决定取舍后形成送审稿(若标准比较简单可直接形成报批稿),然后召开标准审查会(厂内有关单位、专家参加),起草单位根据审查意见整理报批稿和报批时需呈交的其他文件(根据本企业“企业标准的编写规定”而定),报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由企业标准化机构编号、发布。

企业产品标准除按上述标准制定程序进行编制外,在标准草案拟定后需向企业外有关单位,特别是用户征求意见,必要时还需邀请用户参加标准审查会。产品标准发布后尚需根据《标准化法》和《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三十日内向有关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4.企业标准的复审

标准应定期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复审工作由企业标准化机构负责组织,复审结果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标准内容不作修改,仍能适应当前需要,其科学性、可操作性依然良好者,给予确认。确认的标准,不改标准编号,只需在标准的封面上写明××××年确认字样。

(2)为完善和充实标准内容,对标准条文、图表作少量修改、补充时,按本企业有关标准更改的规定执行。

(3)标准的主要内容要作大改动才能适应当前的生产、使用的需要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者,应作为标准修订项目。修订标准的工作程序按制定标准的程序进行。修订后的标准不改变顺序号,只变更年代号。

复审后的企业产品标准须按有关规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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