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标准化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企业管理出版社《标准化专业工程师手册》第327页(1362字)
为了弄清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概要了解什么是农业,以及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农业是人类通过劳动来强化或控制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的生命过程,从而取得社会所需要的产品的生产部门。按照这个概念,农业可分为两个基本部门,即种植业和动物饲养业。种植业又包括狭义的农业(如粮食、蔬菜等),植树造林和草地经营等。动物饲养业包括畜牧业、养鱼业等。
现实生活中,人们也把本来不符合上述农业概念但又依附于农业的两方面内容与农业放在一起。一方面是天然生物产品的收获,如天然森林的采伐,天然鱼类的捕捞,野生动物的狩猎,野生植物的采集;另一方面是上述所有产品的简单加工。这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包括狭义的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水产业(渔业)四业在内的农业。本章所述农业以此概念为主。
众所周知,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是极其重要的。它既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先决条件,又是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独立的基础和进一步发展的前提。这是一个适用于一切社会形态的普遍规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对于我们这样人口众多,经济落后,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来说,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尤为显着。
那么,什么是农业标准化?它的地位和作用又是怎样的呢?
农业标准化是指以农业为对象的标准化活动。《国家技术监督局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局长令第19号)第二条规定:“农业标准化是指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标准化。”这里不包括副业。
农业标准化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是由农业和标准化两方面的地位决定的。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标准化是国民经济中的一项综合性的技术基础工作。由此可见农业标准化占有重要地位,尤其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其地位更为重要。农业标准化在国民经济的许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是有利于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大量事实证明,仅种子标准化一项可使粮食单产平均提高5%~10%。二是有利于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农产品质量标准对生产者既发挥指导作用,又产生刺激作用,引导农民多生产质量档次高的农产品。三是有利于推广先进适用的科学技术。这在目前更具有现实意义。四是有利于规范购销行为。建国以来,农产品等级标准对于保证国家收购农副土特产品发挥了重要作用,就是在今天及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对于协调国家和农民、生产与消费的关系,确保国家掌握足够的棉花、粮食资源,保证烤烟等农产品的收购秩序,仍将发挥重要作用。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农产品等级标准将成为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对规范市场行为将发挥不可忽视的作用。对于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饲料等不法行为,对于增加农产品的出口创汇等,亦将继续发挥作用。此外,农业标准化还有利于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动物、植物和人类的健康与安全。
由于以上几个方面始终贯穿于农业现代化的整个进程中,因此可以说,农业标准化对于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