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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审批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土地管理法手册》第208页(424字)

审批宅基地时,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看村内有无闲地可利用,目前广大农村的聚居形态是自然村,村里有很多废旱沟、废池塘、洼地、丘岗等,有些闲废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否则不予批准。

(2)看村内建筑布局是否合理,自然村落大都未经规划,排列零乱,院落围墙之间形成很多死角、死胡同,要结合宅基地清查将这些地方利用起来,能安排新用户的不得向村外扩张。

(3)看村内道路是否过宽。据分析,道路用地一般占农村居民点总用地的20%左右,因此在审批时,看道路用地的比重是否过大。

(4)对于两户以上联合造房的,优先批准;因为成幢的住房比独户独院要节省土地。同样,造楼房比造平房要节约土地,是宅基地使用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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