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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维护是工会履行维护职能的基本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97页(965字)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将是工会履行维护职能的基本原则。尽管我国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但目前陆续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已给工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有力武器。

1)工会维护身份得到法律确认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会的身份不明确,工会在维护职工群众利益时往往理不直,气不壮。在我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中陆续修改和颁布的一些法律对工会的代表身份有了明确的规定。

《工会法》从立法主旨上确认工会在国家和企业行政面前代表职工群众,如规定工会可以派出代表对所属工会组织所在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就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工会有权要求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或者有关部门认真处理;企业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提出意见调解处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合作企业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企业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劳动法》规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等等,这些法律规定使工会维护有了合法的身份。

2)工会维护有了具体的法律依据

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职工的劳动权利是工会维护的最基础的内容。《劳动法》和最近出台的一系列与之配套的如集体合同规定、职业指导办法、矿山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实施办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就业训练规定、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工会维护职工群众劳动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

3)工会通过法律手段加大维护力度

市场经济应该是一种规范性的法制经济,工会对于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也应通过规范的和法律的手段。工会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手段来维护职工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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