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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中国水力电力工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151页(892字)

全称中国水利电力工会全国委员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所属的一个全国性产业工会。其前身是中国电业工会。1950年1月成立全国总工会电业工作委员会,1950年7月中国电业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选举产生了中国电业工会全国委员会。1956年2月,中国电业工会建立起34个省(直辖市)、基建工程局、电网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三级组织体系。1956年8月召开了中国电业工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1958年2月11日,水利部和电力部合并为水利电力部。1958年3月召开的电业工会二届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将中国电业工会改称为中国水利电力工会。1962年6月全国总工会决定水电工会与石油工会实行合署办公。“文化大革命”期间,水电工会全委会停止了日常的工作和活动。1979年1月水电工会恢复活动。1980年恢复了中国水电工会黄河委员会,并按照大区电网的分布,相继建立西北、东北、西南、华北、华东、华中六个电力工委会。到1986年底,全国共建有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业工会委员会在内的77个中层一级组织,拥有工会会员214万人。其中,在水电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的水利、电力单位有会员近150万人,建有基层工会2千多个。

中国水电工会坚持以生产建设为中心,努力动员和组织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团结和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和文化技术水平。监督和协助行政努力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电业系统,会同行政部门总结推广了科学安全运行法等先进生产经验,促进安全经济发电供电,推进技术进步。动员和组织职工开展优质服务和加快电力建设的立功竞赛活动,取得重要成果,涌出了大批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生产工作者。水电系统80%以上的基层单位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水电系统现有省以上疗养院16所,共有床位2,000多张,职工医院82所。兴办各种类型的集体事业3000多个。为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协助行政重点抓好电力煤尘综合治理,使60%以上的大中型火电厂输煤系统工人的劳动条件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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