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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生产性毒物对女职工的危害?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463页(579字)

生产性毒物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有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副产品、废水、废气、废渣等,其本身是有毒物质或含有有毒物质。生产性毒物进入人体内,达到一定量,就可以对人体产生有害作用。对有些生产性毒物,女工比男工敏感且易受害,特点是在月经期、妊娠期和绝经期更为明显,有可能导致生殖损伤。如月经过多,经期延长,痛经以及月经量少而稀,甚至闭经等,某些生产性毒物还可能使女工受孕能力下降,或引起流产、早产、死产、畸形。如果生产性毒物对胚胎的有害作用是多方面的,从受精的卵裂到胚胎发育的各个阶段都可以产生不良作用。特别是怀孕早期,是细胞的分化期,最易造成畸形;如果女工正在哺乳期,某些毒物可以进入体内,使这些有毒物随乳汁排出,对乳儿的健康造成威胁。经研究证明,许多毒物可自乳汁排出,如铅、汞、钴、氟、溴、碘、苯、二硫化碳、多氯联苯、烟碱、有机氯、三硝基甲苯等。含毒母乳可导致乳儿中毒;女工的皮肤一般比男子的柔嫩,覆盖汗毛少,对沾染皮肤上的有害物质抵抗力较低,因而容易受到伤害。

因此,应加强对女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尤其是一经确定怀孕,就应当立即调离有毒有害作业环境。正在进行哺乳的女工,应暂时调离有毒有害作业环境。此外,还应积极改进生产劳动条件,以减少有毒物质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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