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与下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关系是业务关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528页(941字)
《通则》规定:“根据工作需要,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有权对下级经费审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这就说明,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与下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关系是业务指导关系。
(1)为什么说是业务指导关系
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具有较广阔的信息来源和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它站在一定的高度和全局,考虑和提出、解决问题,这样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正是下级经费审查委员会更好地覆行职责,充分地发挥作用,保证经费审查工作的健康发展所需要的。
(2)怎样进行业务指导
(1)通过报刊等宣传阵地和宣传工具,发表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文章、调查报告、典型经验等进行指导。
(2)通过文件,将方针、政策和有关指示、规定、上级的工作计划、总结、安排、部署等,及时下达,指导下级经审工作。
(3)通过业务工作会、经验交流会和座谈会、调查会、表彰会等,沟通横向和纵向信息,汇报、交流工作情况和典型经验、讨论、部署工作,研究、探索问题,提出解决问题、开展工作的原则、意见和方法,表彰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为下属各级经审工作提供方向和动力。
(4)通过巡视、检查、视察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调查研究,培养典型,总结经验,帮助下级解决、解答、解释工作中的问题、难题、疑点,肯定成绩,纠正错误,表扬先进,督促和推动下级经审工作的开展。
(5)通过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示范、表率作用,影响和引导下级经审工作。
(6)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要积极支持下级经审会组织和经审人员覆行职责,维护经审人员的权益。
(7)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要有计划为下级组织培训干部和提供学习条件、学习材料,提高下级经审人员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