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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律工作的工作形式有哪些?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565页(960字)

工会法律工作的工作形式是指工会法律工作机构或工会法律工作者从事工会法律工作所表现出来的工作方式。从广义角度来看工会法律工作有两种主要形式。其一,工会法律工作机构从事的工作。工会法律工作机构是工会中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部门。现在,全国总工会建立了法律工作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分别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工作部或法律顾问处。从而形成了工会的法律工作机构系统。工会法律工作机构作为工会的综合职能部门,与其他专业职能部门处于同等的地位。工会法律工作机构的任务包括:依据宪法、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通过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法制宣传教育等形式,维护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会依法行使职权。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参与立法活动;(2)为工会参政议政提供法律依据;(3)为职工和本级工会组织提供法律帮助;(4)依法做好劳动争议的处理工作;(5)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6)培训工会法律工作干部。上述工会法律工作,通过带有法律专业色彩的工作方式表现出来,它同时也是工会工作与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部门发生联系的主要形式,这就要求工会法律工作者不仅熟悉工会业务,而且必须熟悉法律业务,才能真正做好这一工作。法律工作的专业化,决定了工会法律工作机构工作形式的专业化;工作形式的专业化又要求工作法律工作人员的专业化,这也是做好工会法律工作的基本要求。其二,工会工作中涉及法律的其他工作。工会工作除了工会法律工作直接涉及法律外,还有其他工作也直接或间接的涉及到法律问题。如果工会不依法做好这些工作,工会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仍是一句空话。工会工作涉及法律的其他工作主要有:工会群众工资工作;职工技术协作工作;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工会劳动保险工作;工会女工工作;工会财务与会计工作;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各产业工会,各部门涉及法律的其他工作。要做好这些工作,工会工作人员就应熟悉并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来处理工作和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与工会法律工作相比,这些工作更多地体现了工会工作的工作方式,其所涉及的工作依据既有工会的内部规章,也有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处理实际问题时,有关人员必须首先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有没有法律法规可供遵循时,才可以按工会规章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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