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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监督民主管理制度权是什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578页(355字)

工会有对民主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并依法提出意见的权利。《工会法》第16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提出意见,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职代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是企业事业单位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工会对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的问题有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的权利。工会提出意见的范围,主要是从企业事业单位是否按照《企业法》的规定落实了职工代表大会的五项职权、落实职代会的五项职权过程中存在什么问题以及处理这些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工会在行使这一权利时,要依法进行,做到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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