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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职工兴趣爱好活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763页(1126字)

职工的兴趣爱好活动在50年代初期文化宫、俱乐部的文化活动中已包含了其中某些内容。“兴趣小组”这个名称出现于80年代,是广大职工群众出于不同的需要和爱好建立的各种活动组织。1983年以来发展较快,有的地方已有几十个种类,数百个项目;有的市一个产业系统就有几千个兴趣爱好小组,数万名职工参加活动;许多地方不仅有兴趣爱好小组,还分门别类的成立了各种兴趣爱好协会,或叫“爱好者协会”,或叫“职工之友联谊会”等。这些组织的建立把有各种不同爱好的职工分别吸引到一起,开展多种多样的活动。这些活动不受时间限制,不拘场地大小,人员自由组合,规章制度自己商定,活动灵活、方便,发挥了自娱自教的特殊作用,为职工文化活动开拓了新的领域。为此,中华全国总工会于1984年6月发出《关于在职工群众中建立和发展各种兴趣爱好小组的决定》。此后,兴趣小组活动在文化宫、俱乐部特别是基层厂矿、企业中广泛发展起来。兴趣小组的种类很多,有些种类很难准确界定。在文化宫、俱乐部经常开展的兴趣活动一般讲主要是两大类,一类是娱乐消遣性的,一类是智力开发性的。也可细致地分为知识性的、娱乐性的、欣赏性的、服务性的、联谊性的、研究创造性的等等。知识性的有振兴中华读书小组,自学高考或自学成才的学习小组,也有希望求得某种专项知识,而开展的集报、集邮、集火花、收藏钟表、收藏钱币及各种动、植物标本等活动;娱乐观赏性的有养、养鸟、养花、下棋、打牌、唱歌……;文艺欣赏性的有音乐欣赏、歌朗诵,美术、书法、摄影等交流活动;服务性的有家用电器维修、服装剪裁、缝纫、理发、自行车修理……;联谊性的有旅游、溜冰、跳舞、自行车远游等;研究创造性的有气象、法律以及各种文艺创作和各种专项技术研究小组等等。这些活动所具有的性质,往往是互相交错,互相补充的,学习中有娱乐,娱乐中又增长了知识。广泛开展兴趣小组活动使一些有自学要求但无一定计划的职工,通过参加活动互相学习、探讨,由不规则无目标的学习,走向有计划、有规律的定向学习,逐渐学有成效。对一些在业余时间闲游、闲逛,整天无所事事的职工,可以使他们在接触这些活动中,逐渐对某项活动产生兴趣而参加进去,使生活变得较有意义。对一些由于业余生活无聊而参与一些有害活动的职工,针对他们的兴趣爱好,把他们吸引到健康的活动中来,经过健康活动的感染和小组集体的约束,使他们的思想得到转变而走向进步。兴趣爱好活动的开展对密切领导和群众的关系,起到了积极作用。在生产劳动中,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往往是指挥与被指挥的关系,但到了同一个兴趣小组中,就成了共同探讨、互相帮助的友谊关系,亲密无间、无话不谈,有利于思想沟通,互敬互谅,增进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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