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作好允许会员有退会自由的规定?如何办理会员退会的手续?
书籍:工会工作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946页(394字)
会员有退会自由,这是由工会组织性质决定的。《中国工会章程》对中国工会组织性质作了明确规定:“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这说明,我国工会组织的建立实行自愿结合的原则,允许职工享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这样做,有利于督促各级工会加强同职工群众的联系,关心职工的疾苦,倾听职工的呼声和要求,克服工会组织的行政化倾向,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把工会办成职工群众依赖的组织。
对要求退会的会员,需办理退会手续。退会手续应由本人向所在的工会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经工会小组全体会员讨论,报基层工会委员会批准后,由基层工会委员会宣布除名并收回会员证。
对已经办理退会手续的职工,又申请入会,工会组织应允许其重新办理入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