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化建议的工作程序是什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981页(883字)
合理化建议的处理过程有许多工作环节,一般有登记、评审、答复、实施、奖励等。
(1)登记。合理化建议登记包括提建议者的建议内容登记和工作机构的内容登记两部分。建议者按照“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登记表”中规定由建议人填写的栏目逐项登记,建议的内容、措施、预期效果,必要时应附图纸和技术说明。工作机构把征集来的建议,按管理范围登记。建议日期以收到建议者的登记表为准,以免同类内容受奖权益的争议。然后对建议进行整理、筛选、分类、传送,。由有关科室或管理人员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意见告知建议者本人。
(2)评审。合理化建议登记立案后,有关业务部门依照先进性、经济性、实用性和可行性,对建议项目逐件进行评审,作出采纳与否的处理决定。在企业,一般按企业的规模和专业的特点,在厂级评审委员会之下成立若干专业评审小组,(如产品开发、工艺、质量、设备、管理等),负责对对口的建议评审。有的企业不成立专业评审小组,合理化建议则直接送各归口部门。
(3)答复。对被采纳和未被采纳的建议,用口头或“反馈单”答复建议者。本人如有不同意见应酌情确定是否予以重新评议。
(4)实施。这是合理化建议项目处理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是使建议项目的潜在效益转化为现实的关键步骤。凡新采纳的重建议,应当编制实施计划,下达有关科室、车间组织实施;对一般性建议项目,行政部门要提供条件,发动群众组织实施;对暂时无条件实施的项目,,要作为技术储备加以管理,待机实施。
(5)奖励。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由企业合理化建议评审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对其功能、效益、水平进行鉴定,然后由采用单位填报奖励申请书,包括成果内容、创造价值及其计算方法、奖励等级、金额等,经上一级组织审批,然后按国家的奖励规定进行奖励,上一级组织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