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审核记账凭证?
书籍:出纳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出纳手册》第92页(560字)
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科目汇总的直接依据,出纳人员应对记账凭证进行认真的审核。由于记账凭证是根据审核后的有效原始凭证编制的,因而,记账凭证的审核,应在对原凭证进行复审的基础上注意账务处理的正确性。审核的主要内容有:
(1)记账凭证各项目填制是否齐全、字迹是否清楚规范、手续是否齐备、有关人员是否皆已签字盖章等等。
(2)记账凭证是否附有真实、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所填列的附件张数与实际所附的原始凭证张数是否相符。记账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和原始凭证所反映的内容是否一致、金额是否相等。在有些情况下,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所反映的金额是不相等的,如有些费用只能按规定标准报销,在原始凭证金额超过报销标准情况下,记账凭证只能按批准的报销金额填列,出纳员也只能按经批准的报销金额办理款项收付和登记出纳账簿。如出现原始单证的金额与报销金额不一致时,必须在原始单据上由经办人注明“实际报销XX元”字样,以明确经济责任。
(3)会计分录中会计科目(包括总账科目、明细科目)和记账方向是否正确,对应关系是否合理,双方金额是否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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