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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用保险柜?

书籍:出纳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出纳手册》第314页(1153字)

1.保险柜的管理

保险柜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处(科、股)长授权,由出纳负责管理。

2.保险柜钥匙的配备

保险柜要配备两把钥匙,一把由出纳保管,供出纳日常工作开启使用,另一把交由保卫部门封存,或由单位总会计师或财务处(科、股)长保管,以备特殊情况下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开启使用。出纳不能将保险柜钥匙交由他人代为保管。

3.保险柜的开启

保险柜只能由出纳开启使用,非出纳不得开启保险柜。如果单位总会计师或财务处(科、股)长需要对出纳工作进行检查,如检查库存现金限额、核对实际库存现金数额,或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开启保险柜的,应按规定的程序由总会计师或财务处(科、股)长开启,在一般情况下不得任意开启由出纳掌管使用的保险柜。

4.财物的保管

每日终了后,出纳应将其使用的空白支票(包括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银行收据、印章等放入保险柜内。保险柜内存放的现金应设置和登记现金日记账,其他有价证券、存折、票据等应按种类造册登记,贵重物品应按种类设置备查簿,登记其品质、重量、金额等。所有财物应与账簿记录核对相符。按财务规定,保险柜内不得存放私人财物。

5.保险柜密码

出纳应将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为他人利用。出纳调动岗位,新出纳应更换使用新的密码。

6.保险柜的维护

保险柜应放置在隐蔽、干燥之处,注意通风、防湿、防潮、防虫;保险柜外要经常擦抹干净,保险柜内财物应保持整洁卫生、存放整齐。一旦保险柜发生故障,应到公安机关指定的维修点进行修理,以防泄密或被盗。

7.保密柜被盗的处理

出纳发现保险柜被盗后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保卫部门),待公安机关勘查现场时才能清理财物被盗情况。节假日满两天以上或出纳离开两天以上没有派人代其工作的,应在保险柜锁孔上贴上封条,出纳到位工作后揭封,如发现封条被撕掉或锁孔被弄坏,也应迅速向公安机关或保卫部门报告,以使公安机关或保卫部门及时查清情况,防止不法分子进一步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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