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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交接的方式是什么?

书籍:出纳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出纳手册》第317页(2157字)

出纳交接一般分三个阶段进行:

1.做好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1)移交人员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将出纳账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名章;

出纳账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相符,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一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无误;

在出纳账启用表上填写移交日期,并加盖名章;

整理应移交的各种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说明;

编制“移交清册”,填明移交的账簿、凭证、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文件资料、印鉴和其他物品的具体名称和数量。

“移交清册”包括移交表和交接说明书两部分。移交表有“库存现金移交表”、“银行存款移交表”、“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移交表”、“核算资料移交表”、“物品移交表”。

因为有的单位可能在几家银行开户,银行存款也有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之分,因此,“银行存款移交表”应根据开户银行、币种、期限、账面数、实有数分别填列。

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在单位里归出纳保管,出纳工作移交时在对其进行清理核对后,按名称、购入日期、数量、金额等填入“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移交表”。

“交接说明书”是把移交表中无法列入或尚未列入的内容作具体说明的文件。该说明书应包括: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员的职务和姓名、移交清册页数、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

(2)接交人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接交人员在交接前应做好接替准备,尤其是做好存款印鉴更换准备工作,便于接任后可以立即开始工作。

2.出纳工作交接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由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出纳工作交接一般在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督下进行。出纳员的离职交接,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接交人员移交清楚。移交人员在办理交接时应根据移交清册内容逐项移交,移交时必须做到:交好工作、交好思想、交好作风、交好经验;接交人员应认真按移交清册当面点收,接交时要做到:认真仔细、积极听取移交人员的建议、虚心学习移交人员好的思想、作风和经验。具体操作如下:

(1)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由移交人向接交人逐一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如有不符,移交人员必须在限期内查清。

(2)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在核对时如发现疑问,移交人和接交人应一起到开户银行当场复核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在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核对相符的前提下,移交有关票据、票证及印章,同时由接交人更换预留在银行的印鉴章。

(4)出纳账簿移交时,接交人应核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即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有价证券明细账与现金、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总账的账账相符;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应先将账页打印出来,装订成册后,再进行交接。

(5)出纳凭证、出纳账簿和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6)工作计划移交时,为了方便接交人开展工作,移交人应向接交人介绍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以及今后在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7)移交人应将保险柜密码、钥匙、办公桌和办公室钥匙一一移交给接交人,接交人在接交完毕后,应立即更换保险柜密码及有关锁具。

(8)接交人办理接收后,应在出纳账簿启用表上填写接收时间,并签名盖章。

3.交接结束

交接结束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移交清册”一般一式三份,其中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会计档案在交接结束后归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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