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蹄病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皮肤病性病诊疗手册》第152页(801字)

本病是由柯萨奇A组病毒引起的人畜共患的急性传染性皮肤病。对家畜危害较大,偶可传染于人。

〔诊断要点〕

一、潜伏期2天~18天。

二、初起有发热、头痛、倦怠、口腔粘膜烧灼感等前驱症状,2天~3天后出现皮疹。

三、好发于口腔、鼻腔、眼粘膜、掌跖、指趾等部位。

四、皮损为米粒大小水疱,液清或混浊,继之形成大疱或脓疱,疱破后形成浅表性溃疡,溃疡面很快愈合。

五、局部淋巴结肿大。

六、本病为自限性疾病,1周~4周可自愈。预后良好,但也有致死性报告。

〔鉴别诊断〕

本病应与手、足、口病相鉴别,后者的传染是由人到人,而口蹄病为由家畜到人,手、足、口病好发于学龄前儿童,皮肤水疱不易破裂,全身症状轻,而口蹄病主要发生在牧民、兽医及儿童,水疱易破形成溃疡,全身症状一般较重,少数尚有致死者。

〔治疗〕

一、患者应隔离,卧床休息,多饮水,保持口腔清洁。

二、对症治疗,如补液,给予退热药或止痛剂等。

三、局部对症治疗,防止继发感染如水疱可外用胆紫、炉甘石洗剂,口腔可用3%硼酸溶液或双氧水等漱口,眼部可外用无环鸟苷眼药水或氯霉素等眼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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