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保护统计的对象、范围和任务

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植物保护统计手册》第7页(3798字)

一、植物保护统计研究的对象

植物保护统计是以与植物保护活动有关的经济现象和数量方面为对象的一门统计科学。具体是指同农作物有害生物发生、为害、损失情况及人们同其作斗争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结果为主要内容,同时也包括与其有关的机构、人员等。

植物保护统计研究的对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①研究一定历史条件下有害生物发生面积、为害程度、损失情况;

②研究人们抗御有害生物的有效措施和效果,以及与之有关的农药、药械等物资的生产使用状况;

③研究有害生物发生发展的规律;

④研究植物保护统计指标体系、报表制度和方法。

二、植物保护统计的范围

植物保护统计的范围有两种含义,一是指植物保护统计包括的内容,即植物保护统计指标体系所包含的统计指标及其计算范围;二是指植物保护统计的总体范围,即植物保护统计包括哪些单位,不包括哪些单位,或包括哪些部门,不包括哪些部门,从而确定植物保护统计的调查单位和填报单位。科学地设计植物保护统计指标体系,严格地区别和划分植物保护统计的总体范围,是进行植物保护统计核算的前提条件,只有明确植物保护统计的范围,才能科学地、准确地进行植物保护统计工作。

根据农业部的规定,植物保护统计的内容应包括主要农作物病虫草发生面积、防治面积、挽回损失、实际损失及发生程度;主要防治措施;农药、药械使用情况;农药中毒情况;植物检疫工作情况;植物保护机构、人员及植物保护社会化服务情况等。

植物保护统计的总体范围应该是整个农业系统,但是根据各部门的业务分工,在现行的植保专业统计报表中,只是按植物保护系统进行统计,即指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系统的工作范围,不含农垦、军垦、劳改农场、学校、科研单位和对外植物检疫部分。

三、植物保护统计的任务

①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和农业部《植保专业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向各级党政领导提供植物保护统计资料。《统计法》是各级统计部门和全体统计人员必须遵守的法规,植保专业统计报表制度是畜业部根据《统计法》和我国农业生产及植物保护工作情况制定的植物保护统计工作规范,是一切植物保护统计工作者必须遵守的准绳,各级植物保护专业统计工作者首先必须认真执行,在此前提下,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向各级党政领导部门提供统计资料,作为各级党政领导了解情况,安排生产,指导工作,制定病虫防治策略的依据。这是植物保护统计最基本的任务。

②积极开展植物保护统计资料的调查、整理和分析利用,通过统计分析,提出植物保护工作发展趋势、规划及应注意研究解决的问题。密切监测农作物有害生物的发生发展动态,切实预防和减轻其发生和危害损失,促进农业高产、优质、高效发展,保护农业安全生产是植物保护工作的目的,植物保护统计要紧紧围绕这个中心,经常向各级党政领导提供统计资料,提供有数字、有情况、有结论、准确、鲜明、生动的调查分析报告,为各级领导及时准确掌握植保工作动态及其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加强植保工作的科学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对下级植物保护部门进行统计指导和监督。

③加强统计建设,逐步使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手段现代化,这是提高统计数据准确程度的基本保证。要开展统计研究工作,逐步完善调查统计方法和统计指标标准,使植保专业统计工作达到科学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同时要加强对各级植保统计人员的培训。

④对政策和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统计检查和监督。

⑤为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提供资料。

以上所列统计工作的任务,体现了统计工作的服务与监督两个方面的职能。统计服务是指统计部门应为各有关方面提供统计成果,这些成果包括原始统计资料,经过加工整理的统计资料,预测的结论和统计分析报告等;提供服务的对象包括各级党政领导,各有关业务部门和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服务的方式包括无偿和有偿两种。统计监督的含义是通过统计资料对客观现实的实际反映,显示历史及现状,指示事物发展中的不正常状态,以便及时校正和调整。可见统计服务和统计监督的关系是同一项工作所发挥的两个方面的作用,不应片面强调其中的一个方面而忽视另一个方面。

四、植物保护工作的特点及其对植物保护统计的影响

植物保护工作具有许多不同于其它部门工作的特点。研究植物保护统计必须首先了解这些特点,然后才能正确地运用统计方法,对植保部门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和研究。这些特点是:

①植物保护活动必须与有害生物发生、繁殖和为害规律相适应。这是植物保护工作的最基本的特征。我们知道,有害生物是有生命的活体,其发生、繁殖、为害都有自己的规律,例如害虫有不同的生殖方式、不同的发育时期、世代和年生活史,还有很多习性,象栖性有水栖生活、土栖生活、地面生活等;食性中植食性害虫分为单食性、寡食性和多食性;趋性有趋光性、趋化性;假死性;群集性或迁飞习性;保护适应性等。植物病害又分生理性病害和由真菌、细菌、病毒、类菌原体、线虫和寄生性种子引起的侵染性病害,不同的侵染性病害有不同的症状、繁殖方式,有不同的发生、侵染和流行规律。所以,要想预防和减轻有害生物灭害损失,必须了解和掌握有害生物的这些特性,才能采取相应的措施,有的放矢。这就决定了植物保护工作的复杂性和植物保护统计内容的复杂性。

②有害生物间具有较大的差异性和地域性。农作物有害生物主要指病、虫、草、鼠等,它们之间的差异很大。即使是同一种病害、害虫、鼠害,其差异性也很大,蝗虫只经过卵、若虫、成虫三个虫态,而粘虫则经过卵、若虫、蛹、成虫四个虫态,各虫态的形状不同;不同的害虫为害植物的部位也不同,有食叶的,有食茎的,有食根的,有蛀果的;不同地域,有害生物的种类也不一样,如农田鼠害,赤腹松鼠、各种毫、扳齿鼠、大足鼠、拟家鼠、黄胸鼠等仅见于我国南方,而花鼠、达乌尔黄鼠、中华鼢鼠等在我国南方绝无分布;即使是同一种害虫,不同地域的发生世代也不一样,如粘虫在北纬39°以北全年发生2-3代,北纬36°-39°地区,全年发生3-4代,北纬33°-36°地区1年发生4-5代,而到福建、广东等地区全年可发生6-8代,各发生区为害的作物也不相同。可见,因地、因时制宜地抓好有害生物预测和防治工作是做好植物保护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植物保护统计指标标准、调查方法的制定,统计内容、范围、损失估计、上报时间等的确定就必须紧密结合这一特点,区别对待。

③有害生物受农作物品种、耕作制度、地理环境、气候、人类活动等的影响,发生为害有较大的变化。总的来讲,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作物结构复杂,地理环境,气候差异大,病虫种类多且有的喜湿、有的喜干等特点,无论什么年景,总有严重发生的有害生物,如北方雨水略多的年份,小麦吸浆虫、粘虫、小麦赤霉病等可能重,而略干的年份麦蚜、小麦红蜘蛛、病毒病可能严重,这就形成了同有害生物作斗争的长期性和植物保护统计工作的长期性,决定植保统计资料的取得要有科学性、代表性。

此外,在现阶段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农村将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植保工作面对千家万户,这也是植物保护工作的又一显着特点,也给植物保护统计资料的取得提出了新的要求。

植物保护工作的上述特点,要求植物保护统计的内容和方法必须与之相适应,这是与其他部门统计工作不同的一个重要方面。比如,中国危害农作物的重要生物灾害种类1300多种,其中植物病害550多种,虫害700多种,农田杂草80多种,农田鼠害30多种,但是就全国而言,绝不可能都列入统计的对象,只能选其中更重要的、带普遍性的种类进行统计。所以,现阶段全国统计的病虫暂时列64种,农田杂草和农田鼠害不分种类统计,统计的指标标准也不尽统一。由于有害生物受环境条件影响较大,加之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统计工作面对千家万户、面广,统计基础薄弱,这就要求植物保护统计应采取科学、合理、简便的调查统计方法。在采用报表进行调查时,在调查项目、填报内容和时间要求上,既要因地因时制宜,不搞“一刀切”,又要简单明了,防止过于复杂,否则,统计既难搞好,也难搞准。在统计分析时,也要尽量考虑植物保护工作的特点,力求切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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