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指导方针应正确处理的几个关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150页(791字)

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必须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1)质量与数量的关系。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必须把保证新党员的质量放在首位。数量与质量是辩证统一的,光讲质量没有一定的数量不行,光求数量没有质量更不行。正确处理好质量与数量的关系,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决不可提不切实际的发展指标和比例,片面追求发展数量。

(2)改善结构与保证质量的关系。目前,党员队伍的状况与我们党所肩负的繁重的历史任务很不适应。因此,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十六大报告和党章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要靠较长时间的努力,要靠加强对这些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帮助他们早日达到党员标准。基层党组织在挑选积极分子和确定发展对象时,就应该考虑到年龄、文化和分布结构。

(3)业务素质与政治思想素质的关系。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党员应该提高业务技能,成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模范。如果要求入党的人业务素质很差,连本职工作都做不好,那么其他方面表现再好,也不能说已经具备了党员的条件。但是,党是个政治组织,而不是生产、技术部门。因此,发展党员不但要看他的业务能力,更要看他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决不能以业务素质代替政治思想素质,认为只要是业务骨干就可以发展入党。

(4)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不能只考虑到需要,不看客观实际的可能,搞突击发展;也不能不看实际的可能,该发展的不发展,搞关门主义。这两种倾向都是错误的。基层党组织要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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