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任用干部的根本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187页(1134字)
德才兼备,就是选拔任用干部的根本原则。所谓德,主要是指干部是否具有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的思想政治素质,最根本的是两条:一条是有没有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一条是有没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无私奉献精神。所谓才,主要是指干部在执行党的路线和为人民服务的岗位上,是否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和本领(如思维判断能力、统揽全局能力、宏观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知人用人能力、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和专业知识、文化水平以及开拓精神等)。所谓兼备,就是既要有德,又要有才,两者不可缺一。不能只重德,不重或轻视才,也不能只重才,不重或轻视德。选拔和使用干部,必须以德才兼备为根本原则。
基层党组织在执行党的干部标准时,要正确认识和解决三个问题: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必须以德为前提。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干部没有文化科学知识和专业知识,缺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领,固然不能肩负起党和人民委托的重任,但是,干部没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没有无私的奉献精神,是根本不可能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因此,选拔和使用干部,首先要注重干部的德,这关系到党的各级领导权是否真正掌握在坚定不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人手里。
(2)德才的具体内容,必须适应党的政治任务的需要。随着不同历史时期党的政治任务的变化,衡量干部德才标准的具体内容也应有所发展变化。新时期党的奋斗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任务变了,对干部的德才要求的具体内容也有了变化。干部的德和才,都离不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德主要表现在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对执行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还表现在干部的思想作风和道德品质上。才主要表现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领,既包括知识,又包括才能。只有用这样的德才标准选拔培养干部,基层干部工作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3)判别干部的德和才,必须以干部的工作实绩为依据。即对干部既要看素质,又要看实绩。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根据干部的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才能判断干部德的优劣和才的大小,才能做到正确选拔和使用干部。党的基层组织考察干部,使用干部,要把能否深刻理解和正确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放在首要地位。必须以工作实绩作为选拔和使用干部的客观依据,把那些坚决拥护和正确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和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作出贡献的人,大胆地选拔到相应的领导岗位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