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宗教法规的宣传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285页(1972字)
我国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目前信教群众约有一亿多,尤其是有近二十个少数民族的绝大多数群众信仰宗教,这些民族的宗教问题与民族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此外,还有某些政治斗争和国际复杂因素的影响,更使我国的宗教问题极具复杂性。而宗教问题又和社会稳定、经济建设、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对外关系等问题有着密切的联系,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事关国家的兴衰。所以,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宗教问题,认为民族宗教无小事,强调一定要做好宗教工作。
党的基层组织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宗教法规,是为了使党员和群众多了解一些宗教知识,多掌握一些宗教政策,妥善处理实际工作和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宗教问题,警惕和防止国内外敌对势力对宗教的利用,提高信教群众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自觉性,努力培养一支爱国爱教的教职人员队伍,逐步实现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目的。
党的基层组织进行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宗教法规宣传的主要内容有:
(1)党的宗教理论与政策。中国共产党人是唯物主义者,不信仰宗教,同时又坚持以科学的观点和方法对待宗教,努力认识和掌握宗教自身的规律。正确认识我国社会存在的宗教问题,关键是要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存在的长期性,以及在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宗教问题所具有的特殊复杂性。既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消灭宗教,也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发展宗教,而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宗教信仰自由是党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是党维护人民利益、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也是最大限度团结人民群众的需要。党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大力加强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的群众的团结,把他们的力量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共同目标上来。
(2)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当代中国的宗教问题,归根结底是为了正确处理好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关系。建国以来,党和政府在探索这一关系的过程中走过曲折的路,现在终于找到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解决我国宗教问题的基本途径,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不仅是我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对宗教工作提出的重大课题和根本任务,而且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提出的创新论断。
(3)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实行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要旨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依法进行管理,就是要切实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保证正常宗教活动的有序进行,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我国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任何宗教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不能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和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宗教方面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项和活动,必须纳入依法管理的范围。不能以宗教信仰自由和政教分离为借口,放弃或摆脱国家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要积极引导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必须继续依法打击和取缔一切邪教活动,严防新的邪教产生。
(4)新世纪初宗教工作的基本任务。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中有着重要的地位。新世纪初宗教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维护稳定,增进团结,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而努力奋斗。
党的基层组织进行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宗教法规的宣传应注意:
(1)使党员和群众加深对宗教本质的认识,在科学和宗教面前,作出正确的选择。
(2)讲清宗教同邪教的区别,使党员和群众认清邪教不是宗教,但邪教往往打着宗教的旗号蒙蔽群众,危害社会,应该自觉抵制邪教,并与之进行坚决的斗争。
(3)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把我国宗教政策和宗教信仰自由的实际情况介绍给各国人民及宗教界,以增进了解,减少误会,争取国际舆论,维护我国的国际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