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场管理流程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业务流程标准化操作手册》第129页(2136字)
1.产品陈列规范
(1)抢占第一位置,所谓第一位置具有以下特点:
①产品能最大限度地进入消费者视野;
②消费者第一眼就能看到产品;
③消费者最方便拿到的地方;
④高度以中等身材(170cm左右)消费者双眼平视为宜,保证在视平线至腰部之间位置。
(2)占据最大陈列空间:
①每个品项的产品连续4盒以上的并排摆放将取得较理想的视觉;
②必须遵守“竞争优势”原则,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陈列必须大于一切竞品;
③紧靠陈列:各品项的产品必须上下左右紧靠一处陈列,不能被其它品牌隔开;
④主导产品占公司所有产品陈列空间的50%以上的陈列面积。
(3)具体陈列标准:
①包装平行:同一类型包装水平陈列;
②产品垂直:同一品名不同包装垂直陈列;
③上轻下重:轻的包装放在上面,重的在下;
④借光:摆在同类畅销产品旁边。
(4)先进先出:必须将距保质期近的产品陈列在表层或表面。
(5)三种错误陈列:
①被陈列在货架或柜台的底层;
②与杂牌混居;
③断货。
(6)落地陈列、堆头等完成陈列后,故意拿掉几件产品以留下空隙方便顾客拿取,同时借此显示商品好卖。
2.产品清洁度规定
(1)产品视觉清洁:
①码放整齐,划一;
②陈列产品外包装齐整完好,破损者不准上架;包装变色或染上污点者不准上架;无出厂日期(保质期)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者不准上架。
(2)保证产品的触觉清洁:随时除去在包装上的灰尘、污点、污垢等。
(3)产品周转期(不同产品而定,下举例为18个月保质期):
①距保质期余8个月系产品清洁度危险警示期,必须将此类产品调往畅销地区销售;
②距保质期余4个月系产品清洁度高度危险期,此类产品必须撤架,以作促销品等手段在非销售渠道上消化;
③过期产品必须在最短时间内予回收。
3.宣传品的使用
(1)位置显眼,如卖场进门处;视线水平;不被其它物品遮掩。
(2)外观洁净,褪色的、破旧的宣传品及时更换、拆除。
(3)宣传品使用:主销什么产品配什么宣传品为主。
(4)POP必须张贴在售点内。
(5)不应同时出现两个新旧广告攻势的宣传品。
(6)促销活动结束,必须尽快将促销宣传品拆除。
4.客情关系的建立
(1)经理/店长:与他们关系的良好协调是所有售点工作的基础,必须做到他们对产品的完全认可和各种工作的有力支持。可以用各种小礼品或赠品笼络关系。
(2)营业员:与营业员保持良好的关系,保证营业员对本产品的高度关注。
①保证在自己监管不到的时候,营业员帮助及时补货和要货;
②可以方便查询各种销售数据和库存数量,保证安全库存;
③保证营业员推荐本产品,教会他们一些产品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