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厂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实施细则摘要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内部会计实用手册》第243页(2824字)

编者按:在日本,许多资本家不但奖励工人的发明,就是连一些不被采纳的建议,也要放在工人的技术档案中去,并以此来综合考虑该工人的奖金和工资。这一措施大概也是促进日本的QC小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能持之以恒的原因之一。

某厂根据有关文件,结合本厂情况,制订《技术改进与合理化建议奖励实施细则》,经过一年的实践和修改,82年虽然只发放这方面的奖金四百多元,却取得了近十万元的经济效益。在大讲特讲经济效益的今天,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

对革新和合理化建议实行奖励并非新鲜事,但就是动不起来,据说是很多单位感到发放这种奖金很难进行,我们的许多厂家为什么不可以试一试呢?

“细则”摘要

第十一条 合乎国家规定标准奖励的,按国家规定标准奖励。国家规定标准奖励分为四等:

第十二条 为了奖励小改小革,除第十一条规定外,特制定下面补充奖励办法:

第十五条 在核奖时,根据项目的技术复杂程度可在提取奖金的区间波动中加以区别,对技术改进职责范围的区别作下述规定:

(1)对于生产工人在做好本职工作外所进行的技术改进,都应以技术改进来对待,并以工人技术等级不同而有所区别;

(2)对于专职人员在自己工作范围内应用普遍采用的技术方法、工艺方法、工作方法在完成任务的,则不属技术改进之列,只有对过去厂里未曾采用过的,具有创新思想内容的新技术(包括设计、工艺、材料等)和先进的管理方法,而且确有经济效益的,才算技术改进范围之列。对较高水平的技术改进,不受职称的限制,但对较低水平的技术改进,职称有否在奖金额上有所区别。

……

第十七条 年实际节约价值是指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项目采用后十二个月内创造的价值(节约工时原材料、减少废品损失及其它方面的节约价值)减去实现技术改进或合理化建议支出的全部费用以及引起其它费用的增加值。如该项目应转为固定资产时,并应减去其估计费用的差价。

第十八条 对于提高产品质量而无法以经济效果计算价值的,按下列款项给予奖励。

第一款为厂里创造名牌产品的;或解决了技术上的关键问题,从而使在整机中某一主要的技术质量项目赶上或超过国内水平的,给予奖金额为五百元以上的特别奖,并发荣誉证书。

第二款通过技术攻关,对厂里主导产品整机性能的质量升级有重大贡献的(如从一等吕升为优等品),给予奖金额为二百元至五百元的一等奖,并发给奖状。

第三款通过技术攻关,对整机中的某一主要项目的性能、质量升一级,给予奖金额为五十元至一百元的二等奖。

第四款通过技术攻关,产品中主要零件的质量升一级,给予奖金额为三十元至五十元的三等奖。

第五款对于产品中主要零件的主要项目和普通零件在生产中的质量稳定和提高起了攻关作用的,酌情给予三十元以内的奖励。

……

第四章奖励中一些具体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节约价值的计算:

1.工时节约价值=每小时费用×(原工时定额-改进后工时定额)×12个月的产量。

2.材料节约价值=(原消耗定额-改进后的消耗定额价值)×12个月产量。

因废料的减少应减去改进前后废料差价。

以合适材料代替过去选用不合理的材料的差价,也应考虑。

3.减少废品节约价值=单件价值×(改进前六个月废品损失的月平均值-革新后三个月的月平均废品损失)×12个月的产量。

计算的废品,仅指那些在采用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后消除的废品。

……

第二十二条 对用经济效益计算还不能合理体现多劳多得的情况下,考虑下表的技术复杂程度的区别:

1.本等级以生产工人业余设计、改进为依据。他们所得的奖金额乘以上表的系数,为实得奖金。

2.对于专职技术人员,4、5级不予奖励:1、2、3级其系数对应降低一等。如果技术上有创新,或业余时间搞设计,则系数升高一等。

3.技术级别的高低在系数的区间中加于区别。

……

第二十四条 关于工艺改进、改革的奖励;

(1)对厂技术部门以正式文件下达的工艺文件,提出改进时,应将改进方案与主管工艺员(师)商量,此改进方案经行家研究后,确认有先进性,但技术上有一定难度,需经研究、试验。这时需向厂科技小组递交改进者与当事者共同签署的报告;改进后的工艺经鉴定,确认为是稳定可行的,并纳入新工艺规程。具备上述条件者,按工艺改进论,其奖励按有关条款进行。

(2)属厂部规定的攻关项目,必须具备有关部门和总工程师签署的“技术攻关”任务书。一旦攻关成功,给予奖励。

第二十五条 技术改进者需要加工的零件,由改进者产生图纸、工艺,经有关部门审批,纳入生产计划,并采用常规的加工方法,则加工者不被承认为技术改进者。如果加工者与改进者密切配合,并且一起解决难题,则加工者被承认为技术改进者之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