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731页(794字)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之一,1993年成立,当时是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的监管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证券市场、期货市场进行监督和管理。为了加强其权威性,1994年改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①根据国务院和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的授权,起草有关证券、期货管理的法规草案;拟定证券、期货市场的管理规则和实施细则;依法对有价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及其相关活动进行监管。②配合有关部门审批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对证券经营机构和证券清算、交割、保管、过户、托管、登记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管,审查确认上述机构人员的从业资格。③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场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资格标准、业务规则和行为准则,核发资格证书,对其业务活动和从业行为进行监管。④依法对证券交易场所、证券业协会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管;依法对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实施监管。⑤根据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的授权,对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机构的设立进行审核,对其活动进行监管;依法对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向境外发行具有股票性质、功能的证券以及在境外上市活动进行监管。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的授权,会同有关部门对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则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证券、期货市场信息,研究分析证券市场、期货市场的发展形势和问题,根据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的要求,拟定证券、期货市场发展规划和战略。⑧组织、参与证券业、期货业对外交往与合作活动;办理国务院和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其内设机构主要有办公室、发行部、交易部、机构部、上市公司部、法律部、稽查部、研究信息部、海外上市部、国际部、期货部、人事部和首席会计师办公室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