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与党员证明信、《流动党员活动证》有何不同的效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流动党员管理手册(第二版)》第10页(408字)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与党员证明信、《流动党员活动证》都是党员政治身份的凭证,但它们的效用却不同。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正式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外出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所去地或单位党组织后,其正式组织关系即转入该组织,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即可而且必须在该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

党员证明信和《流动党员活动证》都是临时组织关系的凭证。持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其正式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因此只能在所去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内其他活动,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除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可向所去地或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外,持党员证明信的党员仍应向原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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