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因私出境后,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怎么处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流动党员管理手册(第二版)》第41页(225字)

中央组织部1999年对天津市委组织部《关于预备党员因私出国后转正问题的请示》作了如下答复:“预备党员因私事出国(出境)前,必须向党组织请假。出国(出境)期间,应以适当方式保持与国内所在单位党组织的联系,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其他有关情况。”同时还规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一年以上同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任何联系的,视为自行脱党,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按规定办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手续,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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