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自行脱党应注意哪些问题?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流动党员管理手册(第二版)》第48页(248字)
处理党员自行脱党问题时,要认真分析研究是否“没有正当理由”和是否“连续6个月”这两个条件。不要把因有某些客观原因而连续6个月没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没有交纳党费,或没有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一律不加分析的作自行脱党处理。同时,党组织如发现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等问题时,应当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改正错误,而不要等到6个月以后才去过问或处理。如果本人不接受教育,坚持不改,则应按照党章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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