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党的基层组织会议知识手册(第三版)》第1页(1367字)

基层党组织的会议,一般来讲,按其性质分为党的代表大会、党的代表会议、党委委员会议、党委常委会议、党委工作会议、全体党员大会、党的干部会议、党的非常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现场会、座谈会、电话会等等。

(1)党的代表大会是根据党章的规定定期召开的由党员代表参加的会议。党的代表大会要按党章规定的时间、程序和内容进行。党的代表大会是党组织的权力机关,大会做出的决议、决定对全体党员具有约束力。

(2)党的代表会议。在两次党的代表大会之间,由本级党的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的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3)党委委员会议。由党委全体成员出席的会议。党委是党的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贯彻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若吸收非委员会成员参加委员会会议,称为党委全委扩大会议。

(4)党委常委会议。党委全体常务委员出席的会议。若吸收非常务委员参加会议,称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

(5)党委工作会议。党委为总结、部署工作或交流工作经验而召开的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同议题有直接关系的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人、部分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基层支部负责人或全体基层支部负责人以及准备在会上发言的有关人员。

(6)全体党员大会。党组织的全部党员参加的会议。

(7)党的干部会议。党委机关干部和基层党支部干部参加的会议。

(8)党的非常会议。党委为解决突发事件或由于特殊需要而召开的会议。参加会议的成员一般有:某些领导、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等等。

(9)党委例会。党委例会是党委例行工作会议的简称,是党委成员定期召开的研究和处理日常工作的会议。党委例会在必要时可吸收基层党支部、党委机关部门的有关人员参加。

(10)党政联席会议。党组织与行政组织为解决某一具体问题、协调工作而共同召集和参加的会议。

(11)现场会。党组织负责人到生产、工作、科研第一线或案件、事故发生的地方组织召开的会议。内容一般包括:听取介绍、参观现场、学习交流以及党委领导人对事宜做出决策等等。

(12)座谈会。党委或党委办公室召集有关人员参加的对一定议题提出建议或意见的会议。此种类型的会议形式灵活方便,规模可大可小,时间长短不限。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并宣布议题,出席人员自由发言,最后由主持人总结概括。

(13)电视电话会议。党组织为了迅速传达和布置任务,与远距离沟通信息,利用通信线路把两地或多个地点的会议室连接起来,以电视电话方式召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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