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物证检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487页(476字)
对制作文书的各种物质材料的检验,如纸张、墨水、油墨、印油、糨糊、胶水等材料的检验。检验这些物质材料,可以根据其成分、理化性质、外观或显微形态等,确定其种属。其意义在于:①为侦查工作提供线索或范围;②鉴别从嫌疑人处收集的物质材料是否同检材相同,为认定或排除嫌疑提供证据;③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可以认定文书物证的同一,为认定作案人提供有力的证据。文书物证检验主要采取比较分析的方法,即将检材物证与可疑物质样本进行相同方法的分析、比较,确定二者异同。检验方法主要包括:①物理检验法。通过物理仪器测定厚度、色泽、光密度、比重、折射以及荧光现象等,对物质材料进行无损检验。②形态分析法。借助显微镜观察物证的纤维结构或颗粒结构的形态、大小、排列是否一致。③化学检验法。利用某些化学试剂对物证的特定反应或反应链,确定物证的种属。但这种方法易消耗检材。④薄层分析法。用层吸的原理和技术确定物证中某些组分是否存在,并进行比较确定异同。⑤仪器分析法。主要有光谱分析、色谱分析、扫描电镜能谱分析等,对物证材料进行定性定量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