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党的基层组织会议知识手册(第三版)》第125页(269字)

党内进行选举或就某个重大问题表决时,不仅在票面上写被选举人的姓名或对某表决问题的意见,而且要签上投票人自己姓名的投票方式。党内选举和重要人事安排的推荐提名,如采取记名投票,可能带来其他一些问题,使投票人产生顾虑,不便表达自己的真实意志,一般不宜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但对于涉及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重要决策,改革的重要部署,党的自身建设等问题,可以实行记名投票表决,这样可以提高投票人对所表决问题的负责精神,也提高了决策的透明度,有利于广大党员对投票人进行了解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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