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党的基层组织会议知识手册(第三版)》第137页(1346字)

决议,是经过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重要决策事项的会议文书。

1.决议的基本类型与写法

按照会议讨论通过的内容,决议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对会议讨论通过各种文件的决议;二是对会议讨论通过某一或某些事项的决议。

(1)会议讨论通过各种文件的决议。这类决议一般连同所通过的文件一起下发,因此,决议内容都和文件有一定联系,并提出若干指示性意见。这类决议的写法是:

①标题。一般由会议名称、事由和决议文件组成。标题之下应注明什么时间、何种会议通过。

②正文。一般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决议引据。通常用简要的语言写明什么会议,审议批准了什么文件。

二是决议事项。这是正文的主体部分。一般要写对前一时期工作的回顾和总结;对会议审议批准文件的评价说明;对今后工作部署和要求的决策性意见。这部分内容通常分为一些段落来写,段首的惯用词语常用:“会议认为”、“会议指出”、“会议决定”、“会议要求”等,类似《会议纪要》的用语。

三是会议号召。这是决议的结尾部分,是根据会议的宗旨和文件的主要内容,向有关方面提出带有鼓动性的号召。

也有的通过文件的决议正文内容只写决议引据,即写明什么会议,审议批准了什么文件。决议事项和会议号召都省略不写。

(2)会议讨论通过某一或某些事项的决议。这种决议主要是就党内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性的安排部署,经会议讨论通过。

这类决议在写法上,标题也是由会议名称、事由和决议文种组成。正文一般由决议根据或原由及决议事项两部分内容构成。从决议事项上看,这类决议大体还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指示性决议。这种决议的写法类似指示、规定等文种,多是阐明原则、要求、措施和决定性意见。二是论断性决议,这种决议多作深刻的理论阐述,以明辨是非,统一思想。

2.撰写决议的基本要求

(1)要正确运用决议文种。运用决议文种,必须是经过会议讨论和法定多数通过的重要文件或事项,凡未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任何事项,不能使用决议文种。

(2)内容安排要详略得当,行文要层次分明。决议根据、原由,一般都用一句话写明,并独立一段;决议事项,则要根据决议类别,条理清晰地分为若干层次写明。

(3)选词用语要恰当、概括、凝练。特别是对文件内容的评价和指示性、论断性的重要事项,涉及如何肯定、如何决策,包括明辨是非,论说功过等,更要讲究语言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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