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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生产总值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山大学出版社《质量工作者手册》第37页(641字)

它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通常是一年),所生产的最终产品和劳务的市场价值的总和。它通常由国民经济各物质生产部门的净产值,固定资产折旧,非物质生产部门的纯收入3部分组成。计算方法有3种:

(1)生产法(或称部门法),由物质生产部门的增加值,(即附加值)加上提供服务的公用事业、通讯、贸易、金融、教育、卫生、生活服务、政府等部门的增加值而求得。

(2)支出法(或称最终产品法)。它把个人消费支出,政府消费支出,用作固定资本投资和增添设备的国内总投资(包括私人投资)以及商品与劳务的净出口额等加以汇总而求得。

(3)收入法(或称成本法)。它把生产全部产品和提供服务所发出的工资、薪金、间接税净额(即间接税减去政府津贴后的差额),固定资产折旧,以及利息、利润、租金收入等加总而求得。

国民生产总值一般采用支出法计算,其他两种方法计算所得的数据作参考。计算时要剔除通货膨胀因素,以便各国之间或不同时期之间进行比较。在我国,长期以来一直以国民收入指标作为衡量国民经济发展的综合指标,近年来也参照资本主义国家计算方法,计算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其计算方法是在国民收入的基础上,加上非物质生产部门的职工工资、利润、利息、税金和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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