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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品定额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山大学出版社《质量工作者手册》第163页(646字)

指在一定的组织技术条件下,为了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经过科学测算,规定生产过程各个环节所需占用的最低限度的制品数量。测定在制品的合理定额,是保证生产过程不间断进行,提高生产效率的必要条件。由于企业的生产类型、生产组织形式和生产技术条件不同,在制品定额的制定方法也不相同。

(1)大批量生产条件下的在制品定额。它是按照各种产品(零件、毛坯)处在工艺加工(检验)、运输传递、周转储备和保险储备中的在制品占用数量计算定额的。在制品定额的构成是:Zi=Z1+Z2+Z3+Z4。其中Z1为工艺加工中的占用量;Z2为运输传递中的占用量;Z3为周转储备量,即相邻两工序之间由于生产效率不平衡而形成的在制品数量,一般以看管期末的周转储备量来确定;Z4为保险储备量,预防发生意外,使生产仍能正常进行而设置的在制品数量。但连续流水生产线上的在制品定额,因工序之间实现了同步化,故没有周转储备量(Z3);间断流水生产线的在制品定额,由于工序间的同步程度较低,通常要有周转储备量,故运输占用量包括在周转储备量中,则一般不再计算Z2

(2)成批生产条件下的在制品定额。在这种生产条件下的各种产品(零件、部件、毛坯)是成批地投入和生产的,企业预先都有批量、生产间隔期和生产周期等作业计划标准。因此,在制品定额=生产周期÷生产间隔期×批量,或在制品定额=生产周期×平均日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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