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毛、骨的检验
书籍:动物医生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动物医生手册》第257页(951字)
动物皮、毛、骨等来源复杂,大都是零星收购,积累而成,给检疫检验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因此,必须加强皮、毛、骨的收购、贮存、运输中的卫生监督与检验。
(1)感官检查
1)生皮 生皮是指动物屠宰后剥下的未经鞣的皮张。皮张质量的感官鉴定主要从皮张的致密度、厚度、弹性以及表面是否完整等方面来进行。
健康生鲜皮:肥度高的家畜皮质结实滑润,毛色有光泽,肉面呈淡黄色或黄白色;瘦弱的家畜,皮质粗糙瘦薄,皮的粒面露出血管痕迹,毛色干燥无光泽,肉面呈蓝白色。
死皮或病皮:肉面呈暗红色,血管充满血液,并带有较多残留的肉屑和脂肪,有的还出现不同形式的病变。
2)鬃毛
猪鬃:质量良好的猪鬃,颜色纯净而有光泽,毛根粗状,岔尖不深,无杂毛、霉毛、油毛少,不潮湿,无残留肉皮,无泥沙、灰渣、草棍等杂质。
兽毛和羽毛:质量良好的兽毛和羽毛,应符合质量标准,无杂毛、油毛,毛梗和灰沙,无潮湿、发霉和发出特殊气味。无腐烂、生蛆和生虫等现象。
3)骨 质量良好的骨,应符合骨初加工后的标准,无残肉、脂肪和结缔组织、无沙土的沾污,无腐烂、生蛆和发霉等现象。干骨中不应混有湿骨。
(2)实验室检验
皮张、猪鬃、羊毛等的实验室检验,主要进行炭疽沉淀反应。将可疑待检材料的浸出液与已知的炭疽沉淀素血清重叠于细玻璃管中,若两液接触面出现白色沉淀环,判为阳性反应。
(3)卫生评定 凡来自疫区的原料或炭疽沉淀反应为阳性者,须经专门消毒后,方可作加工用。
原料中有生蛆、生虫、生霉等现象,及时剔出后进行通风、晾晒和消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