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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记账法的基本原理是什么?

书籍:会计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会计手册》第21页(2347字)

借贷记账法起源于13世纪的意大利。在这个时期,西方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有了长足发展,在商品交换中,为了适应商业资本和借贷资本经营者管理的需要,逐步形成了借贷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是以“借”、“贷”二字作为记账符号,记录会计要素增减变动情况的一种复式记账法。借贷记账法主要有以下几点内容:

1.以“借”和“贷”为记账符号

在借贷记账法下,由于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人们在会计核算中长期以来习惯称账户的左方为借方,右方为贷方,”借”和“贷”是代表记账方向的一对记账符号,在不同性质的账户中表示不同的含义。

2.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记账规则

当经济业务发生时,如何运用借贷记账法把每一项经济业务记入相互联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这是需要遵循一定的记账规则:经济业务的发生一方面记入有关账户的借方,另一方面必须记入有关账户的贷方,而且所记借方的金额与贷方的金额必然相等。为此,可以把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概括为“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借贷记账法的这一记账规则,适用于每一项经济业务。

3.账户的对应关系、对应账户及会计分录

按照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登记每一项经济业务时,在有关账户之间就发生了应借、应贷的相互关系。这种反映经济业务相互联系的有关账户之间的依存关系,叫做账户的对应关系;存在对应关系的账户,叫做对应账户。通过账户的对应关系,可以了解经济业务的内容及其内在联系。同时,还可以发现对经济业务的处理以及经济业务本身是否合理、合法。

为了保证账户对应关系的正确性,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在记入有关账户前,首先应根据经济业务确定涉及的对应账户名称,及其借、贷方向和金额编制会计分录。会计分录是指明经济业务应记账户名称,应借、应贷方向和金额的记录,简称分录。

会计分录按照其所反映经济业务复杂程度,即其涉及对应账户的多少,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两种。简单会计分录,是指一个账户的借方同另一个账户的贷方发生对应关系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会计分录是指一个账户的借方同几个账户的贷方发生对应关系的会计分录,包括“一借多贷”的会计分录和“多借一贷”的会计分录。

编制会计分录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每笔分录要写摘要,简要说明经济业务的内容。

(2)编制会计分录的时候,“借”“贷”应该分行,将应借账户排在上面,应贷账户排在下面,并缩进一格或两格。

(3)账户的名称要写齐全,金额数字要写整齐准确,上下笔分录的借方金额和贷方金额要分别对齐。

4.试算平衡

试算平衡,就是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平衡关系,按照记账规则的要求,通过汇总计算和比较,来检查账户记录的正确性、完整性。

经济业务发生后,按照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来记账,借贷两方的发生额必然是相等的。不仅是每一笔会计分录借贷发生额相等,而且当一定会计期间(年、季、月)的全部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都记入相关账户后,所有账户的借方发生额与贷方发生额的合计数也必然相等。以此类推,全部账户的借方期末余额与贷方期末余额的合计数也必然相等。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就要根据借贷必相等的规则进行试算平衡,检查每笔经济业务和会计分录是否正确,全部账户的本期发生额是否正确,因此有会计分录试算平衡公式和发生额试算平衡公式。

通过前面账户结构的说明,可以得出结论:凡是借方余额的账户都是资产类账户,凡是贷方余额的账户都是负债或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由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恒等性,所以账户借方余额的合计数等于贷方余额的合计数。因此有余额试算平衡公式。

采用借贷记账法进行试算平衡,可以按照下列公式试算平衡:

(1)会计分录试算平衡公式。

借方科目金额=贷方科目金额

(2)发生额试算平衡公式。

全部账户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贷方发生额合计

(3)余额试算平衡公式。

全部账户借方余额合计=全部账户贷方余额合计

通过试算平衡来检查账簿记录是否平衡并不是绝对的,如果借贷不平衡,就可以肯定账户的记录或者计算有错误。但是如果借贷平衡,却不能肯定记账没有错误,因为有些错误并不影响借贷双方平衡。如果在有关账户中重记或者漏记某些经济业务,或者将借贷方向弄反,就不能通过试算平衡发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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