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比萘芬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临床用药速查手册》第389页(1121字)
【别名】:
兰美抒、丁克,疗霉舒,三并萘芬
【释文】:
片剂:0.125g,0.25g;胶囊剂:0.25g;霜剂:1%;乳膏剂:0.01g/1g,0.1g/10g,0.05g/5g;凝胶剂:0.1g/10g;溶液剂:0.1g/10ml;搽剂:0.1g/10g,0.2g/20g;喷雾剂:0.15g/15ml。
【药理作用】:
特比萘芬是丙烯胺类抗真菌药,可抑制真菌的角鲨烯环氧化酶,干扰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使真菌细胞内角鲨烯过度堆积和麦角固醇的合成受阻,从而起到杀菌或抑菌的作用。特比萘芬具有亲脂性和亲角质性,因此皮肤、毛发和甲板中的浓度较高,且停药后在皮肤角质层中还能保持有效抑菌浓度较长时间。本药对皮肤癣菌、曲霉菌的活性强。口服吸收迅速,在肝内代谢,70%从尿中排出,部分由粪便中排出。吸收半衰期为1小时,分布半衰期为4.6小时,清除半衰期为17小时,肝、肾功能不全者其清除率可下降。外用霜剂,其吸收率不超过5%。
【主要用途和用法】:
内服适用于治疗:①由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癣菌和紫色毛癣菌等),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指趾甲的感染。②各种癣病以及由念珠菌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③由发霉菌引起的甲癣(甲真菌感染)。口服:0.25g,qd。疗程视感染程度而定,体癣、股癣为2~4周,手癣、足癣为2~6周,皮肤念珠菌病2~4周,头癣4周,甲癣6周至3个月。外用于患处,治疗体癣、股癣,bid,连用1~2周;手足癣、花斑癣,bid,连用2~4周。当肌酐清除率小于50ml/min,或血清肌酐大于30μmol/L时,剂量应减少50%。儿童口服,2岁以上儿童且体重小于20kg者,62.5mg,qd;体重20~40kg者,0.125g,qd;体重大于40kg者,0.25g,qd,疗程均同成人。不推荐用于2岁以下儿童。
【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不良反应轻至中度,且常呈一过性。较常见轻度恶心、胃部不适、腹胀、食欲缺乏、腹痛、腹泻等消化道反应。偶见氨基转移酶升高或粒细胞减少。外用局部轻度烧灼感、瘙痒感、荨麻疹等皮疹或局部皮肤干燥,有时伴有关节痛和肌痛。罕见严重的皮肤反应,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对本药或其他同类药过敏者以及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孕妇,口服避孕药的妇女慎用。口服治疗期间不应授乳。